第廿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手冊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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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6月10日(五)12:00-13:00

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群賢齋316 (新北市三峽區新樹路 2 號)

主席:任懷鳴(理事)

記錄:丁志仁

出席人員:

編號親到委託人
1 任懷鳴鈕文英
2 丁志仁王秀雲
3 周玉靜洪榮良
4 吳錦秀李玉芬
5 張仁彰張天安
6 顏振寧宋之華
7 陳啟利吳忠泰
8 蕭典義陳銘彬
9 翁慶才汪履維
10 王慶復林陳涌

會員人數30名,實際出席人數名(含親自出席人,委託出席人),超過會員人數二分之一(15名),已達法定人數。

報告事項:

一、現有會員

  1. 會員:丁志仁、任懷鳴、鈕文英、林佑哲、張仁彰、顏振寧、張天安、宋之華、郭淑玲、劉正幸、吳錦秀、吳忠泰、王秀雲、許淑貞、李麗珍、周玉靜、林陳涌、陳麗華、施炳霖、李玉芬、蔡杏芬、莊惠如、汪履維、李美鳳、陳啟利、翁慶才、陳銘彬、蕭典義、徐慧敏、洪榮良。
  2. 請約定各區收費員,並善用 ATM 轉帳。
  3. 聯絡到的老會員區分為:會員(繳錢),贊助會員(贊助),維持聯絡(讓他們知道振鐸在做什麼),不必再聯絡。

二、金融專戶

  1. 郵局(丁志仁),振鐸會務:191,598,尚有應付約5萬,主要是李東昇欠教改會4萬。2016年流量約 9500 元,主要是還伺服器租費及行政雜支。
  2. 兆豐(吳錦秀),均優學習論壇,549,216。2016年流量收支各約 11 萬,主要是2016均優的補助與墊款。
  3. 國泰世華(張仁彰),正確推動十二年國教,剩107,881。2016年沒有流量。
  4. 中國信託(張仁彰),六年制學程,目前餘額1,663,817。2015.8~2016.7年流量約收 339 萬,支 389 萬。

討論事項:

一、六年制學程

  • 一年內積金存量淨跌 60 萬。40 萬用於協力造屋的額外支出。
  • 自去年暑假後學生人數就由最高的人數 30 人,開始下跌至目前的 18 人,還會再進一步下跌。

課程概述如下:




專題一
專題二
個人課表:
①線上修課
②校外修課
③社會服務
④分組路線策畫
全班行
動學習




職場實習境外行動學習

主題備課境內行動學習
  1. 所有年段都有大量的選修課以試探性向,發展同學的特有才能。
  2. 國中部分只須要在班級內進行主題備課,在台灣境內(雙北之外)策畫五天的境內行動學習。
  3. 高一必須進行 100 天的職場實習,並選定一個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策畫並進行八天以上的境外行動學習。境外行動學習的經費來自政府對自學生每學期的補助。
  4. 高二、高三每位學生在兩年中必須完成兩個專題,每個專題均設置有具指導該專題造詣的性向導師,專題完成時必須在大型研討會(如均優學習論壇)進行發表。
  5. 高中階段的教育旨在引導同學扛起主導自己終身學習的能力,所以每位同學的個人課表必須涵蓋三件事:
    • 加入一項線上選課活動(如 MOOCS),並且完整學習。
    • 選修一項實體的終身學習課程(如社大),並且完整學習。
    • 每位同學須規畫一項社會服務,與 NGO 配合或自為一項改良社會的計畫。規模大小不拘,不一定要成功,可與專題相互搭配。
    • 規畫「全班行動學習中」後 20 天的分組路線。
    • 為強化同學務實致用的能力,每位同學以準備一項證照考試為原則。
    • 為強化同學國際行動能力,鼓勵(並不強迫)同學配合專題至國外短期修習課程。
  6. 全班同學選出五位策畫小組成員,策畫於 2019 年至歐洲或北美進行 30 天的「全班行動學習」,前 10 天為共同路線,後 20 天為分組路線。經費為政府對自學生的每學期補助,平常就進行專戶儲蓄。

二、發動民版課綱起草案

  • 2016.5.5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成立中立的課程治理單位,並允許民間提案民版課綱草案與學科專家版課綱併案審查。
  • 即使民版課綱未獲通過,仍能逼官版課綱大幅向務實致用靠攏,削弱學科專家的既得利益。
  • 請見議程手冊【議程8】資料

三、推動「提升教育品質領航計畫」

  • 詳見議程手冊【議程6】的伍。
  • 找各政黨智庫與各立委辦公室來入股。

臨時動議:

選舉:

一、程序

  1. 領取選票。
  2. 推選開票、唱票、計票、監票人員。
  3. 開票並宣布理監事選舉結果。
  4. 隨即召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常務監事。

二、說明

請參考: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

第四條(選舉方式)

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一名時,採用無記名單記法;二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但以集會方式選舉者,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 之同意,得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 前項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並不得再作限制名額之主張。

第七條(選票格式應載事項及種類)

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其格式分為左列三種並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年月日等,由各該團體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擇一採用: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者。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之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前項第三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或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理事會提出;或由會員(會員代表)向所屬團體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三、選舉開票結果:

(一)理事當選名單

  1. 丁志仁
  2. 任懷鳴
  3. 周玉靜
  4. 張仁彰
  5. 蕭典義
  6. 王秀雲
  7. 吳忠泰
  8. 翁慶才
  9. 張天安

共九名

(二)候補理事名單

  1. 洪榮良
  2. 陳啟利
  3. 林陳涌

共三名

(三)監事當選名單

  1. 吳錦秀
  2. 顏振寧
  3. 汪履維

共三名

(四)候補監事名單

  1. 鈕文英

共一名

(五)選務人員

  1. 監票:任懷鳴
  2. 發票:顏振寧
  3. 唱票:吳錦秀
  4. 計票:蕭典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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