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財

出自六年制學程
跳轉到: 導覽搜尋

一種財貨:

  1. 從消費方面的觀點上,具有「非競爭性」(或稱「非獨享性」、「共享性」、「非敵對性」)
    某甲消費了,不會減損某乙的消費。
  2. 從供給方面的觀點上,具有「非排他性」。
    由大自然提供或由大我對其成員平等提供,而非由個人或小群體提供,對大我的內部成員而言,誰也沒有排除其他人利用的正當性。

公共財的效用不可分割地影響整個公眾,而不管其中任何個人是否願意消費。

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沒有完全的非競爭性,以及無法排他性的財貨。而大略具備這兩種特性的財貨,稱為「公共財」。例如空氣、國防、知識等。如果每一位消費者的邊際成本趨近於零,我們稱這種公財為「純公共財」。

經濟學家認為公共財應該由政府提供或者有政府干預。

供給角度
可排他的 非排他的



競爭的 私有財產
食物、汽車、衣物
共有財產
漁業資源、水資源、煤炭
共享的 集團財產
衛星電視信號、圖書館、電影
公共財產
知識、國防、免費電視節目、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