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劉國安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7年2月16日 (四) 15:21由劉國安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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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實習計畫

  1.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 非以營利為目的
    • 採用實驗課程
    • 以學生為中心
    • 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
    • 引導學生適性學習
    •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 教學,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2.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 是一個向新北市提出的「團體實驗教育」計畫。
    • 「六年制學程」是依據我國法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辦理的「團體實驗教育」,是有別於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以外的第三種辦學型態。
    • 和「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不同,團體實驗教育的辦學要件不在於土地、房舍,而在於「實驗課程」,由於要進行實驗課程所以不受「國家課綱」與「教師法」的限制。
    • 為了這個計畫,振鐸學會準備四年多了,也正式執行兩年了。
    • 其課程設計涵蓋國中三年與高中三年。
  3.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自我介紹

契約

  1. 指派同學工作
  2. 打成績
  3. 寫評語
  4.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