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4年3月3日 (一) 09:49由黃虹育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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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二點
  • 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舊金山和約
  • 該和約主要是為了解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戰敗的日本的戰後地位問題、與釐清戰爭責任所衍生的國際法律問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同盟國各國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