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4年3月3日 (一) 09:40由黃玟淇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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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立國者對政府普遍採取不信任的態度,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權力,他們接納了孟德斯鳩的想法,在美國憲法之內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開。 三權分立就是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機構共同存在,不過清楚的分開,這是為了互相制衡。 分權的目的在於避免獨裁者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