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基本/語法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4年2月21日 (五) 09:12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跳轉到: 導覽搜尋

括號、引號必須成對

  • 所有字和符號都用「英數」、「半形」符號,不可以用全形符號。
  • 所有的小括號、中括號、大括號、單引號、雙引號都要成對。
  • 每一對大括號代表一個東西(物件),東西裡面可以包進去更小的東西,東西不一定要取名字。
  • 每一對中括號裡面包一群相同的東西,並且有名字。例如一群 marker 包成一組,名字叫 markers ;一群 overlay 包成一組,名字叫 overlays 。

整張圖的性質

在 markers 或 overlays 之外,作用於整張圖。基實 markers 和 overlays 也是整張圖的性質之一。

  1. 調整比例尺的性質:zoom:1~20。1比例尺最大,20比例尺最小。
  2. 標定整張地圖中心點位置的性質:
    • latitude:緯度,十進位。
    • longitude:經度,十進位。
    • address:地址。如:以色列。
  • 性質的「名稱」和性質的「值」兩者用「:」相連。
  • 兩個同級的性質或東西並列時,用「,」分開,但是最後一個性質或東西後面不可以加「,」,因為後面沒有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