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我國使用核電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3年12月27日 (五) 18:16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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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需要核電

  • 目前台電的渦輪機熱效率只有 33% (台電資料),但先進國家的渦輪機熱效率已達 60% 以上,只要改用效率較好的渦輪機就可省下核電廠的發電廠的容量。
  • 目前台灣電網的電壓未做最佳化的平衡處理,導至輸電過程耗損大量電力。只要改善電壓平衡,即可省下大量的電力。
  • 台灣水泥、煉鋼、造紙、石化,用去台灣 35% 的電力,卻只佔 4.5% 的 GDP 。水泥根本不該再做,煉鋼、造紙、石化應該只生產台灣自己的用量,而不要追求外銷,變成外國人享受我們的產品,而我們來幫他們承擔核電的風險以環境的污染。
  • 備載發電容量就是平時閒置不用的發電機組,發生萬一時才使用。台灣的備載發電容量高達 20% 以上,德國只有 5% ,日本只有 10% 。只要減少閒置不用的發電機組,就足夠彌補不使用核電減少的發電。
  • 鼓勵人民節省用電,並多用再生能源都比使用核電好。

核燃料棒用完後無法處理

不是有災變,核能才有安全風險。即使都沒有災變,人類目前也無法處理用完的核燃料棒,只能禍留子孫。

核四不是合格的核電廠

台電不是設計和蓋核電廠的專業,再加上核四是拼裝車,根本達不到核電的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