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我國廢除死刑
出自六年制學程
贊成我國廢除死刑的理由
- 死刑一旦誤判,無法補救。這是死刑與自由刑的根本差別。
- 不應賦與政府「殺人」的權力。個人殺人,一至數十人而已,政府殺人成千上萬。
- 死刑違反人權不能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 沒有實效,無法嚇阻犯罪
- 不該以報復安撫人心
- 國際上多數廢死
對以上理由的反駁意見
- 反駁誤判無法補救。
- 誤判僅僅只是少數案例,多數情況是,政府不會輕率辦案。
- 誤判僅是人為疏失,廢除死刑不代表不會誤判。
- 政府用「公權力」殺人不可以和個人私刑相提並論。
- 殺人犯已經違反其他人的生存權,規則無法保障破壞規則者。
- 但可以使犯人永遠被隔離於社會外,避免再犯。
- 同上。
- 多數無法決定事情的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