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哲簡介
我是曾明哲
我今年13歲了^^
我專長是打電腦or電動T_T
興趣【同上】
上下學方式:(走路)(>_<)
以上是我個人的自我簡介(o_o" )
憲法
- 我認為憲法的第七條(台灣人民無論種族、財富、身分高低都不應該有種族歧視)最為重要,為什麼呢?
因為我小時候,在電視上看到了美國黑人、非洲難民等種族歧視,因此我非常認同這一條憲法,我相信只要把這條法律引導到全世界,一定可以減少人民的紛爭、不公平的對待,這樣子這些被歧視的人就可以得到安寧的好環境,身分高、財富多的人也不會去欺負、壓制別人,所以我認為這條憲法最為重要。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