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陳又甄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3年9月2日 (一) 23:10由陳又甄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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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又甄

  1. 我的名字叫陳又甄
  2. 英文名字叫Julia
  3. 今年12歲
  4. 生日是90年8月7號
  5. 我有學鋼琴、大提琴
  6. 我喜歡音樂,我的興趣是拉大提琴!

憲法

  1. 認為憲法最重要的事情
    • 我國先後頒布實施的四部《憲法》都以“公民的基本權利”的名義規定了公民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人權。我國憲法對人權的保護具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人權主體非常廣泛。憲法不僅保障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也保護外國人的權利;不僅保護個人的權利,也保護群體的權利,如關於保護少數民族權利的規定,關於保護殘疾人權利的規定,關於保護婦女權利的規定。二是權利內容非常廣泛,包括人身權,政治權利,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獲得救濟的權利以及特殊群體的人權。這次修憲把“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寫進了憲法,一定會進一步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的進步和政治文明建設事業的發展。憲法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就必須承認所有政府權力都是有限的。限制政府權力是憲法的直接目的,是保護個人權利、並且規範人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