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組成要素
出自六年制學程
於 2014年4月18日 (五) 15:05 由
張子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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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國家形成的要素
1.1
人民-具有此國國籍
1.2
義務-人民基本義務
1.3
領土-固定的土地
1.4
政府-治理此國家
1.5
主權-在國際上受到承認
國家形成的要素
人民-具有此國國籍
權力-各國憲法有明確的人民權力及義務的相關規定。人民權力有:
平等權
自由權
受益權
參政權
義務-人民基本義務
納稅
服兵役
受國民教育
服從法令規範
領土-固定的土地
是國家行使〝管轄權〞的範圍,領土包括領陸、領海、領空我
政府-治理此國家
需建立政府和其他法定代理人。政府是國家的決策和執行的主體
主權-在國際上受到承認
主權是主要的權。主權是指國家的權力具有優越的地位,高於國家任何一切的權力。一般而言,管轄包括:
立法權
司法權
行政權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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