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我國使用核電
出自六年制學程
台灣不需要核電
- 目前台電的渦輪機熱效率只有 33% (台電資料),但先進國家的渦輪機熱效率已達 60% 以上,只要改用效率較好的渦輪機就可省下核電廠的發電廠的容量。
- 目前台灣電網的電壓未做最佳化的平衡處理,導至輸電過程耗損大量電力。只要改善電壓平衡,即可省下大量的電力。
- 台灣水泥、煉鋼、造紙、石化,用去台灣 35% 的電力,卻只佔 4.5% 的 GDP 。水泥根本不該再做,煉鋼、造紙、石化應該只生產台灣自己的用量,而不要追求外銷,變成外國人享受我們的產品,而我們來幫他們承擔核電的風險以環境的污染。
- 備載發電容量就是平時閒置不用的發電機組,發生萬一時才使用。台灣的備載發電容量高達 20% 以上,德國只有 5% ,日本只有 10% 。只要減少閒置不用的發電機組,就足夠彌補不使用核電減少的發電。
- 鼓勵人民節省用電,並多用再生能源都比使用核電好。
核燃料棒用完後無法處理
不是有災變,核能才有安全風險。即使都沒有災變,人類目前也無法處理用完的核燃料棒,只能禍留子孫。
核四不是合格的核電廠
台電不是設計和蓋核電廠的專業,再加上核四是拼裝車,根本達不到核電的安全標準。
核電廠蓋在首都圈內
- 若在人口稠密的北臺灣發生核災,將會有八百萬人流離失所。
- 日本在311震災後採20公里的疏散範圍;美國甚至訂出80公里的汙染控制區。臺灣核電廠密度是全世界最高、更是唯一把核電廠蓋在首都圈內的國家,以核一廠和核二廠為中心,5公里的翡翠水庫若受損整個大台北都遭殃,20公里包括基隆市和部份的新北市,50公里的人口有735萬之多,包括臺北市、新北市和宜蘭縣,龐大的國家機構全部聚集在飽受核能災害威脅的大台北,而南臺灣高雄市、屏東縣又壟罩在核三廠的災害陰影中。
核四不合格
- 簡單來說就是核四本身不合格,要是以後又再度發生這種狀況,不是又要吃納稅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