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制學程/01/2014.03.31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4年3月30日 (日) 11:45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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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利益

基本說明

Comparative advantage,中文翻譯成「比較利益」或「比較優勢」。比較優勢法則指出︰一國應專門生產那些該國能以相對低的成本生產的商品,並進口那些自己生產成本相對高的商品。是比較優勢在影響貿易格局。

生產要素

生產要素有:勞力、土地、資本、第四要素。

第四要素的說法很多,有:

  • 創業能力(企業家才能)
  • 無形資本
    1. 智力資本
    2. 社會資本
  • 自然資源
  • 能源

所謂成本相對高,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多的生產要素;成本相對低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少的生產要素。

例子

單位勞動成本

衣服
英國 100 110
葡萄牙 90 80

作業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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