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4年3月10日 (一) 10:28由黃玟淇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一修訂→ (差異)
跳轉到: 導覽搜尋

孟德斯鳩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統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權神授」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內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手段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

美國的立國者對政府普遍採取不信任的態度,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權力,他們接納了孟德斯鳩的想法,在美國憲法之內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開。

三權分立就是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機構共同存在,不過清楚的分開,這是為了互相制衡。

分權的目的在於避免獨裁者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