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制學程/01/2013.09.03
出自六年制學程
憲法
- 憲法是什麼?
-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民國35年12月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於民國36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1949年10月1日後,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內容除前言外,全文共一百七十五條條文,計分十四章。憲法本文的主要特色為揭櫫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 沒有憲法會發生什麼事?
- 十字路口紅綠燈
- 醫療糾紛影片
- 找到中華民國憲法的網路連結,要能看到憲法內文的哦。
- 每個人準備一篇小演說,題目為「我認為憲法中最重要的事情」。
- 在自己的 home 資料夾中,放入一張和憲法有關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