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國國土範圍的不同意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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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第二、只包括台灣地區」。</p> | <br/>第二、只包括台灣地區」。</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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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有效統治之臺灣地區領土包括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及南海上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與中洲島,總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臺灣的21個附屬島嶼有蘭嶼、綠島、琉球嶼與龜山島等等島嶼。 | 中華民國有效統治之臺灣地區領土包括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及南海上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與中洲島,總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臺灣的21個附屬島嶼有蘭嶼、綠島、琉球嶼與龜山島等等島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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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 (一) 10:06的修訂版本
概論
中華民國疆域實際有如下三種定義:
第一、包刮中國。
第二、只包括台灣地區」。
實際控制領土
中華民國有效統治之臺灣地區領土包括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及南海上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與中洲島,總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臺灣的21個附屬島嶼有蘭嶼、綠島、琉球嶼與龜山島等等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