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制學程暫行章則: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跳轉到: 導覽搜尋
第 1 行: 第 1 行:
 
[[分類:六年制學程]][[分類:六年制學程/01]][[分類:六年制學程/治理]]
 
[[分類:六年制學程]][[分類:六年制學程/01]][[分類:六年制學程/治理]]
<span style='color:blue'>總則</span>
+
<span style='color:blue'>   總則</span>
 
#六年制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以「學習」為宗旨的實驗教育計畫。
 
#六年制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以「學習」為宗旨的實驗教育計畫。
 
#學生與家庭可以自由選擇加入或離開本學程。
 
#學生與家庭可以自由選擇加入或離開本學程。

2013年9月7日 (六) 19:26的修訂版本

   總則

  1. 六年制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為以「學習」為宗旨的實驗教育計畫。
  2. 學生與家庭可以自由選擇加入或離開本學程。
  3. 本學程的治理權責,屬於全體辦學團隊、全體學生、全體家長,並依章則由自治會議實行之。
  4. 自治會議中,辦學團隊、家長、學生之投票權數為四比三比三。家長得親自出席自治會議,亦得委託學生或教師代表出席自治會議。
  5. 本學程之章則由自治會議通過並修改。其中總則之通過與修改須有投票權數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正式章則通過前本學程以《暫行章則》治理之,暫行章則由辦學團隊制定,家長、學生得透過自治會議提案補充。
  6. 自治事項不得違反「法律」及「本學程與設籍學校約定事宜」。
  7. 自治會議應排入課表定期召開。
    學習
  8. 本學程之課表由辦學團隊提出,家長、學生得透過自治會議提案補充之。自治會議通過之決議,辦學團隊應予以執行。
  9. 同學們分為各學習組,各學習組之組長由組內同學選舉,並得改選。組長有帶領全組,實現章則之權責。
  10. 得依同學之專長,指定不同項目之班級小老師。小老師由辦學團隊提名,經家長及同學們同意後任命。
  11. 得依家長、老師、同學之專長,成立不同項目之課程研究小組,規畫課程並納入課表。課程研究小組之成員採志願制,討論得以網路或實體聚會進行,實體討論之時間以多數人方便為主。
  12. 由辦學團隊安排同學之導師,指導同學行為、處理其成績並與家長聯絡。
  13. 同學應準時上學,出缺勤紀錄提交設籍學校,做為成績與發放畢業證書之依據。
  14. 上學時間分為上課與下課,上課時間不得玩 Game 、即時通訊軟體,收看或收聽與該堂教學無關之影片、音樂,違反者收管平板電腦或器材至放學時間。
  15. 每日午餐後同學應午休並潔牙。
  16. 課程中「吃飯說菜」「閱讀指導」由家長們參與教學並規畫之。
  17. 評量定期舉行,同學表現納入學期成績。
    同學
  18. 同學相互稱謂綽號,以當事人同意者為限。
  19. 同學之間不能相互辱罵、鬥毆、侵范彼此之自由權與財產權。
  20. 沒有證據,不得隨意指控同學違反上項規定。
    經費
  21. 每位學生家庭每年分擔學費十二萬元,於學年初繳交。其內容包含平板電腦、行動頻寬、正常上課期間的人事費、材料費。但不含:平板電腦配件、午餐費、保險費、服裝費、學生自己規畫的班費組費、正常上課時間以外的社團衍生費用。
  22. 平板電腦、相關教學用品、學程共享圖書、學生向新埔國中借用之物,學生負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或損壞,請各位同學的家長價賠或購置償還。
  23. 學生中途退出本學程,如未逾學年之一半,依比例退回分擔學費;如已逾學年之一半,分擔學費不予退還。
  24. 平板電腦每年折舊三分之一,三年後折舊完畢,學生中途退出,平板電腦歸學生所有,但請扣抵未折舊部分費用,返還辦學團隊。
    附則
  25. 本《暫行章則》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