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莊惟智: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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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乃國家的根本大法。 | #*憲法乃國家的根本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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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六年制學程是一個開放又自由的學習方式。 | #我覺得六年制學程是一個開放又自由的學習方式。 | ||
#讓我們覺得上學是很好玩的。 | #讓我們覺得上學是很好玩的。 |
2013年9月5日 (四) 10:31的修訂版本
- 男性
- 生日:89,11,17
- 13歲
- 學歷:新泰國小,柑園國小,振襗六年制學程
- 血型:B
- 興趣:樂高,紙飛機,機械
- 此頁禁止影印
憲法的意義
- 形式意義
- 由特定制憲機關,依照一定程序所制定之成文法典。
- 其效力高於普通法律。
- 修憲機關與修憲程序不同於普通法律。
- 實質意義
- 憲法乃規定國家基本組織與權限之法。
- 憲法乃規定人民權利與義務之法。
- 憲法乃規定國家基本國策之法。
- 憲法乃規定國家其他重要制度之法。
- 憲法乃國家的根本大法。
作業
- 我覺得六年制學程是一個開放又自由的學習方式。
- 讓我們覺得上學是很好玩的。
- 不要在老師說話時玩平板。
- 一起解決。
- 紙飛機,流體力學。
- 教大家折告訴他們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