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劉國安: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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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憲法是國家的總章程,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法律的法律” | ||
+ | *#2: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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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憲法是人民與政府的社會契約 | ||
+ | *#4:一國的憲法不是其政府的決議,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決議。 | ||
+ | *#5:實質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權力的契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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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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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憲法前人人生而平等、自由。不要有種族偏見,省籍分裂、黨派對立。 | ||
+ | 憲法付與人民監督政府的權力,政府不可欺壓百姓,為官者不許濫用職權為非做歹。就像洪仲丘命案,軍官欺凌小兵。憲法給每個人都有自主的權力選擇自己理想中的民意代表及總統。總而言之,憲法就是保障人民身家安全的盾牌。 |
2013年9月3日 (二) 08:41的修訂版本
我叫劉國安 組別是老鷹組
英文名字是JACKSON
我喜歡有關軍事的事
憲法功課
憲法是什麼?
- 1:憲法是國家的總章程,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法律的法律”
- 2: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
,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 3:憲法是人民與政府的社會契約
- 4:一國的憲法不是其政府的決議,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決議。
- 5:實質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權力的契約。
參考網址 (一)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58 (二)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64
在憲法前人人生而平等、自由。不要有種族偏見,省籍分裂、黨派對立。
憲法付與人民監督政府的權力,政府不可欺壓百姓,為官者不許濫用職權為非做歹。就像洪仲丘命案,軍官欺凌小兵。憲法給每個人都有自主的權力選擇自己理想中的民意代表及總統。總而言之,憲法就是保障人民身家安全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