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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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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末期,台灣人口分布的重心,已有從南部向中、北部地區轉移,人口由以前的相對分散轉移成相對集中於北部地區。台灣人口地區分布不平衡。人口區域分布和城鄉分布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區、西部多於東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鄉村的基本特征。各地人口密度差別甚大,佔台灣面積三分之一與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裡平均僅有20多人。內陸的山區縣南投縣,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11.4%,而目前人口隻佔台灣總人口的2.4%左右,人口密度每平方公裡隻有133人。東部的花蓮與台東兩縣,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22.6%,而人口所佔比例不到3%。城市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裡4800多人,是台灣人口平均密度的8倍。尤其是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人口更為集中,7個城市的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2.9%,而人口佔台灣總人口的31%,平均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裡6350人,是台灣人口平均密度的10倍。其中2000年,台北市與高雄市人口密度分別達到每平方公裡9737人與9704人。可見台灣人口在城鄉分布上,有向台北和高雄兩大都市集中之極化現象。到2002年,人口超過百萬人的縣市分別分台北縣(362.5萬人)、台北市(263.4萬人)、桃園縣(177.7萬人)、高雄市(149.4萬人)、台中縣(150.6萬人)、彰化縣(131.2萬人)、台南縣(123.2萬人)、高雄縣(110.7萬人),台中市也達到99萬人。*#102年7月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為2,335萬人;總增加率1.5‰,較101年同期減少0.4個千分點,主要因自然增加之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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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IMG 800086164410.jpeg|650px|thumb|center|我們是 振鐸學會 六年制學程 請多指教!]]19世紀末期,台灣人口分布的重心,已有從南部向中、北部地區轉移,人口由以前的相對分散轉移成相對集中於北部地區。台灣人口地區分布不平衡。人口區域分布和城鄉分布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區、西部多於東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鄉村的基本特征。各地人口密度差別甚大,佔台灣面積三分之一與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裡平均僅有20多人。內陸的山區縣南投縣,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11.4%,而目前人口隻佔台灣總人口的2.4%左右,人口密度每平方公裡隻有133人。東部的花蓮與台東兩縣,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22.6%,而人口所佔比例不到3%。城市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裡4800多人,是台灣人口平均密度的8倍。尤其是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人口更為集中,7個城市的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2.9%,而人口佔台灣總人口的31%,平均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裡6350人,是台灣人口平均密度的10倍。其中2000年,台北市與高雄市人口密度分別達到每平方公裡9737人與9704人。可見台灣人口在城鄉分布上,有向台北和高雄兩大都市集中之極化現象。到2002年,人口超過百萬人的縣市分別分台北縣(362.5萬人)、台北市(263.4萬人)、桃園縣(177.7萬人)、高雄市(149.4萬人)、台中縣(150.6萬人)、彰化縣(131.2萬人)、台南縣(123.2萬人)、高雄縣(110.7萬人),台中市也達到99萬人。*#102年7月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為2,335萬人;總增加率1.5‰,較101年同期減少0.4個千分點,主要因自然增加之減少。  
  
 
◎我國人口總增加率主要受自然增加之影響。99年適逢虎年致嬰兒出生數大幅減少,自然增加率降至0.9‰達最低點,100年起回升,101年自然增加率為3.2‰;102年1-7月自然增加率1.04‰,因龍年生育熱潮減退,較上年同期減少0.3個千分點。  
 
◎我國人口總增加率主要受自然增加之影響。99年適逢虎年致嬰兒出生數大幅減少,自然增加率降至0.9‰達最低點,100年起回升,101年自然增加率為3.2‰;102年1-7月自然增加率1.04‰,因龍年生育熱潮減退,較上年同期減少0.3個千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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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 (五) 22:27的修訂版本

我們是 振鐸學會 六年制學程 請多指教!
19世紀末期,台灣人口分布的重心,已有從南部向中、北部地區轉移,人口由以前的相對分散轉移成相對集中於北部地區。台灣人口地區分布不平衡。人口區域分布和城鄉分布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區、西部多於東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鄉村的基本特征。各地人口密度差別甚大,佔台灣面積三分之一與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裡平均僅有20多人。內陸的山區縣南投縣,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11.4%,而目前人口隻佔台灣總人口的2.4%左右,人口密度每平方公裡隻有133人。東部的花蓮與台東兩縣,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22.6%,而人口所佔比例不到3%。城市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裡4800多人,是台灣人口平均密度的8倍。尤其是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人口更為集中,7個城市的面積佔台灣總面積的2.9%,而人口佔台灣總人口的31%,平均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裡6350人,是台灣人口平均密度的10倍。其中2000年,台北市與高雄市人口密度分別達到每平方公裡9737人與9704人。可見台灣人口在城鄉分布上,有向台北和高雄兩大都市集中之極化現象。到2002年,人口超過百萬人的縣市分別分台北縣(362.5萬人)、台北市(263.4萬人)、桃園縣(177.7萬人)、高雄市(149.4萬人)、台中縣(150.6萬人)、彰化縣(131.2萬人)、台南縣(123.2萬人)、高雄縣(110.7萬人),台中市也達到99萬人。*#102年7月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為2,335萬人;總增加率1.5‰,較101年同期減少0.4個千分點,主要因自然增加之減少。

◎我國人口總增加率主要受自然增加之影響。99年適逢虎年致嬰兒出生數大幅減少,自然增加率降至0.9‰達最低點,100年起回升,101年自然增加率為3.2‰;102年1-7月自然增加率1.04‰,因龍年生育熱潮減退,較上年同期減少0.3個千分點。

◎我國總人口性比例持續下降,主要受男女性高齡死亡率差異影響,以及近年大陸、外籍配偶移入人口增加所致,至102年7月底性比例已降至100.09,估計年底將降至100以下。

◎同期扶老比15.3%,續呈平穩上升趨勢;扶幼比19.5%仍呈下降趨勢;扶養比續降至34.7%。

◎各縣市性別人口,除新北市、臺北市、新竹市、臺中市、高雄市、嘉義市為男性人口少於女性外,其他縣市均仍以男性人口較多,其中性比例以臺北市92.5最低、連江縣131.0最高;老化指數縣市別差異顯著,以嘉義縣133.0%最高,而以新竹市52.5%最低。

一、102年7月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為2,334萬9,724人;人口總增加率為1.45‰,較101年同期減少0.42個千分點,主要係自然增加率減少0.30個千分點。

(一)按性別分:男性人口1,168萬17人占50.02%,女性人口1,166萬9,707人占49.98%,性比例為100.09(每百女子所當男子數),主要係男性死亡率較高,以及近年大陸、外籍配偶移入人口增加,致性比例續呈快速降低之現象,估計年底將降至100以下。

(二)按年齡三段組觀察:從我國歷年人口結構觀察,高齡者(65歲以上)比率逐年上升,幼年人口(0-14歲)比率則因出生率下降而逐年降低;102年7月底15-64歲者計有1,732萬9,290人占總人口之74.22%,65歲以上者264萬4,876人占11.33%,0-14歲者有337萬5,558人占14.46%,依賴人口(0-14歲及65歲以上者)對工作年齡人口(15-64歲者)之扶養比為34.74%,逐年降低,主因扶老比逐年緩升,而扶幼比降幅較大所致;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對0-14歲人口之老化指數為78.35%,較上年同期增加4.15個百分點,續呈增加趨勢。

二、102年7月底我國戶籍登記人口依縣市別分,以新北市394萬7,608人占16.91%最多、高雄市277萬9,416人占11.90%次之、臺中市269萬5,353人占11.54%居第三,臺北市及桃園縣亦分別有268萬2,372人及203萬8,147人均超過2百萬人;若加上臺南市人口,全國人口則有68.63%集中於五都及桃園縣準直轄市。

(一)性比例:北部地區僅97.61(顯示女性人口較多)不及100,其餘地區則均超過100;若按縣市別觀察,以連江縣131.05最高、嘉義縣108.86次之、雲林縣108.69居第三,而臺北市92.48、嘉義市96.10、新北市97.42、新竹市98.17、臺中市98.47、高雄市99.57等均不及100。

(二)老化指數:北部、中部地區分別為71.10%及77.06%較低,東部及金馬地區則分別為96.96%、96.06%較高;若按縣市別觀察,以嘉義縣132.98%最高、澎湖縣115.20%次之、雲林縣112.83%居第三,而以新竹市52.49%、桃園縣52.74%、臺中市57.89%較低。

(三)區域別人口:若按各地區人口總增加率觀察,金馬地區縣市之增幅最大,其中連江縣增幅48.23‰最多,主要係博弈公投過關引發戶籍遷入潮,金門縣增幅35.76‰次之,主要因福利措施相對優厚所致;北部地區各縣市除基隆市外均呈增加,其中以新竹縣增幅6.88‰最多,新竹市4.85‰次之;東部地區花蓮、臺東縣均呈減少,中、南部地區各縣市則增減互見。

嬰兒死亡率: 總計:6.37/1,000人 男性:7.09/1,000人 女性:5.65/1,000人(2005年) 結婚率:7.75 /1,000人。(2012年12月統計) 離婚率:2.05 /1,000人。(2012年12月統計) 平均壽命: 總計:78.38歲 男性:75.46歲 女性:82.72歲(2008年統計) 總生育率: 1.1/婦女(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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