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曾明哲: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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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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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至少我知道,他真的很偉大!
 
  但是至少我知道,他真的很偉大!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如有冒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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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羅東\礁溪遊記==

2013年9月15日 (日) 21:49的修訂版本

曾明哲簡介

  • 我是曾明哲
  • 我今年13歲了^^
  • 我專長是打電腦or電動T_T
  • 興趣【同上】
  • 上下學方式:(走路)(>_<)
  • 以上是我個人的自我簡介(o_o" )

憲法

  • 憲法是人民與政府的社會契約
  • [憲法(維基) ]
  • 我認為憲法的第七條(台灣人民無論種族、財富、身分高低都不應該有種族歧視)最為重要,為什麼呢?

因為我小時候,在電視上看到了美國黑人、非洲難民等種族歧視,因此我非常認同這一條憲法,我相信只要把這條法律引導到全世界,一定可以減少人民的紛爭、不公平的對待,這樣子這些被歧視的人就可以得到安寧的好環境,身分高、財富多的人也不會去欺負、壓制別人,所以我認為這條憲法最為重要。謝謝大家!

有關六年制學程

  • 我希望六年制學程是--給學生自主、快樂學習。
  • 我覺的最重要的是--自我管理、團隊合作。
  • 我認為上課中應該遵守的是--安靜仔細聆聽。
  • 決定的方式--先提議然後討論最後再投票決定。
  • 最希望上的課是--電腦>_<
  • 實現願望的方式--將自己的想法落實(保持一顆熱忱的心)。

學生討論

  • 自己的飲食偏好--喜歡吃牛肉,包括(火鍋的牛肉、牛肉壽喜燒、牛排、鐵板燒的牛肉等等)(全都要最高級或等級中上的牛肉)。XD
  • 最喜歡家人親手下廚的那一道菜--咖哩飯(因為我媽不會煮牛肉)T︵T

種族隔離

雖然林肯總統在以前就提倡解放黑奴,但黑人的人權卻還是受到侵犯,一九六三年,金恩博士發表了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民權運動從那時候開始闊步而行。 我的看法是:「我認為黑人很可憐,他們被當成一個物品看待、被當成一個商品來買賣,白人還用(隻)這個單位來數他們,這對他們非常的不公平。黑人在生活中例如:搭車、上學、吃飯等等都被刻意的隔離,為什麼白人有這樣子的權力?難道他們就比較厲害嗎? 他們還會沒事就去鄙視、毆打黑人,這般欺侮他人,難道不會心虛嗎? )總結我的論述:所以我覺得種族隔離是不應該的。

I have a dream

  • 我的讀後感想是:
我認為金恩博士有這份心很好,很踏實,他不但解放了黑奴,他還解決了種族隔離,他更是擊敗了種族歧視,他是這麼的偉大啊!
我相信到現在,黑人還是如此的崇拜他,他那時候的演講到現在還是很光明,照耀著這世界,他的演講到現在還是壓制著人們歧視的心態,
至今他還在歷史上名留千古,他的論說為黑奴開起了一道光明的自由之門,雖然我不知道他是屬於黑人還是白人的陣營,
但是至少我知道,他真的很偉大!
  •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如有冒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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