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制學程/01/公案討論: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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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讓學生思辨和討論以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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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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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公案的討論,讓學生思辨和討論以下課題:
 
*#哲學教育,培養學生對根本性問題的反思能力。
 
*#哲學教育,培養學生對根本性問題的反思能力。
 
*#倫理教育,教會學生「慈悲」和「負責」。
 
*#倫理教育,教會學生「慈悲」和「負責」。

2013年9月15日 (日) 17:16的修訂版本

  • 理念:
  • 藉由公案的討論,讓學生思辨和討論以下課題:
    1. 哲學教育,培養學生對根本性問題的反思能力。
    2. 倫理教育,教會學生「慈悲」和「負責」。
    3. 公共性教育,在前兩項基礎下,培養學生對人類與台灣各類公共性議題有反思和討論的能力。
  • 預計第一年討論之議題
    1.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道德兩難的問題)
    2. 學生為什麼要求取知識?(學習的重要性)
    3. 人為什麼要作弊?(考試作弊、排隊插隊、…)
    4. 考試"是否是人與人之間的能力比較,最公平的方式(人為什麼要比較)
    5. 為什麼貧窮?財富重分配就能解決問題嗎?(窮人與富人的差別)
    6. 盜亦有道(道德與法律兩難問題)
    7. 計畫性汰舊
    8. 少數服從多數是對的?(都市更新:文林宛案例)
    9. 台灣一定需要核能電廠?(能源的使用)
    10. 做家事該不該有酬勞?家庭主婦的酬勞該如何評估?(每一件事都金錢化是好事嗎?)
    11. 廢除死刑可行嗎?國家法律應廢除死刑?(加害者的人權)
    12. 環保與文化的衝突(平溪放天燈)
    13. 教學當時的重大時事新聞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