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一個新頁「服貿協議與學生運動/TPP」」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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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由美國主導,2005年由APEC的四個成員新加坡、智利、汶萊及紐西蘭發起,截至2011年11月,成員國包括汶萊、智利、紐西蘭和新加坡、澳洲、日本、馬來西亞、秘魯、美國和越南。 |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由美國主導,2005年由APEC的四個成員新加坡、智利、汶萊及紐西蘭發起,截至2011年11月,成員國包括汶萊、智利、紐西蘭和新加坡、澳洲、日本、馬來西亞、秘魯、美國和越南。 | ||
於 2014年3月24日 (一) 18:14 的修訂
服貿協議與學生運動/TPP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由美國主導,2005年由APEC的四個成員新加坡、智利、汶萊及紐西蘭發起,截至2011年11月,成員國包括汶萊、智利、紐西蘭和新加坡、澳洲、日本、馬來西亞、秘魯、美國和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