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制學程/01/2014.03.31: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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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要素=== | ===生產要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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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業能力(企業家才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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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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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成本相對高,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多的生產要素;成本相對低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少的生產要素。 | 所謂成本相對高,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多的生產要素;成本相對低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少的生產要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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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成本 | 單位勞動成本 |
2014年3月30日 (日) 11:45的修訂版本
比較利益
基本說明
Comparative advantage,中文翻譯成「比較利益」或「比較優勢」。比較優勢法則指出︰一國應專門生產那些該國能以相對低的成本生產的商品,並進口那些自己生產成本相對高的商品。是比較優勢在影響貿易格局。
生產要素
生產要素有:勞力、土地、資本、第四要素。
第四要素的說法很多,有:
- 創業能力(企業家才能)
- 無形資本
- 智力資本
- 社會資本
- 自然資源
- 能源
所謂成本相對高,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多的生產要素;成本相對低是指生產一單位成品要用掉較少的生產要素。
例子
單位勞動成本
衣服 | 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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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 100 | 110 |
葡萄牙 | 90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