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國國土範圍的不同意見: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第 1 行: | 第 1 行: | ||
− | <p style='font-size: | + | <p style='font-size:25pt;color:red;text-align:center'>概論</p> |
<p style='color:blue'>中華民國疆域實際有如下三種定義:</p> | <p style='color:blue'>中華民國疆域實際有如下三種定義:</p> |
2014年3月3日 (一) 10:06的修訂版本
概論
中華民國疆域實際有如下三種定義:
第一、包刮中國。
第二、只包括台灣地區」。
實際控制領土
中華民國有效統治之臺灣地區領土包括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及南海上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與中洲島,總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臺灣的21個附屬島嶼有蘭嶼、綠島、琉球嶼與龜山島等等島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