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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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差異)

2014年3月3日 (一) 09:49的修訂版本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二點
  • 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舊金山和約
  • 該和約主要是為了解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戰敗的日本的戰後地位問題、與釐清戰爭責任所衍生的國際法律問題,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同盟國各國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