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領土/賴郁欣」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新頁面: ==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 *修正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
 
(移除所有頁面內容)
 
(未顯示同一使用者於中間所作的 2 次修訂)
第1行: 第1行:
==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
+
 
*修正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於 2014年3月3日 (一) 09:46 的最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