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使用者:溫書桓 的原始碼
←
使用者:溫書桓
跳轉到:
導覽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自我介紹== 我的名字是溫書桓,今年13歲,我的興趣是玩花式溜溜球1A和5A,以及扯鈴。 My name is Shu huan wen(Lawrence wen). I'm 13 years old,I like to play Yo-Yo 1A and 5A,and Chinese yo-yo. ==我認為憲法中最重要的事情== 憲法是人民與政府的社會契約,憲法的效力高於本國其他法律和法規。但在現實裡,憲法並不是在所有國家中都具有權威性。在現代民主國家,由於憲法審查制度的實施,一條法規如果和憲法相牴觸,就不能得以應用。而在非民主國家,憲法的最高效力經常不能得到有效的維護,以至於憲法成為一紙空文。憲法位於塔頂,擁有最高權威;而法律由立法機關通過,其效力僅次於憲法;而法規是由行政機關頒布,它的效力最低,位於金字塔底。因此一條法規不能違背高於它的法律和憲法,否則它可能被撤銷(除非它背離的法律違背了憲法)。同樣,一條法律不能和憲法相牴觸,否則它應被撤銷。現代概念中憲法是公民與國家的契約,它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擁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國家的根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規定的事項主要有國家政治架構。憲法最為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是一部權利宣言書。《美國憲法》是這一表述的最好的註解。但對權利的列舉式規範並非憲法的絕對要件,美國憲法在訂立之初並無權利條款,法國第五共和的憲法也未明列權利條款,但這都無損於它們是有效憲法規範的事實。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憲法]
返回到
使用者:溫書桓
。
導航
個人工具
登入
名字空間
使用者頁面
討論
變換
檢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動作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動
隨機頁面
使用說明
工具箱
連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使用者編修記錄
日誌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