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使用者:黃虹育 的原始碼
←
使用者:黃虹育
跳轉到:
導覽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我叫做黃虹育 *可以叫我黃虹育,因為我的名字叫黃虹育 ==憲法== *憲法介紹連結:[http://www.6law.idv.tw/6law/law/%E6%86%B2%E6%B3%95.htm 中華民國憲法][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5%AD%E6%B3%95%E5%85%A8%E6%9B%B8 六法全書] *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而制定的法規則為憲法 *憲法中我覺得最重要的事是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的第7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我覺得人民之權利義務這一章保障人民的自由他包括(平等權)(人身自由)(人民不受軍審原則)(居住遷徙自由)(表現自由)(秘密通訊自由)(信教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請願權、訴願權及訴訟權)(參政權)(應考試服公職權)(納稅義務)(兵役義務)(受教育之權義)(基本人權保障)(基本人權之限制)(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他很重要是因為他保障人民的自由讓我們可以擁有自主權,且沒有階級制度與種族不平等的問題,古代常有皇帝.皇后.現代還有些國家仍有國王..女王.天皇.天后....的統治者等階級制度,而這些人的地位通常是一出生就決定由誰擔任,所以跟後天有沒有努力並沒有關係,只因出生在皇族的家庭有關係罷了,這是非常不平等的現象,我們生在台灣受憲法保護,有選舉權讓有理想有抱負的人,有參政的機會可以為更多人服務,謀福利, 有基本人權保障,保障人身的自由,可以隨心所欲走遍全世界 *有關憲法圖片: 制憲國民大會主席吳敬恆(吳稚暉)(圖右)將《中華民國憲法》交給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圖左)。 [[File:Delivering_ceremony_of_the_Constitution_of_ROC.jpg]]
返回到
使用者:黃虹育
。
導航
個人工具
登入
名字空間
使用者頁面
討論
變換
檢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動作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動
隨機頁面
使用說明
工具箱
連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使用者編修記錄
日誌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