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服貿協議與學生運動/野草莓運動 的原始碼
←
服貿協議與學生運動/野草莓運動
跳轉到:
導覽
、
搜尋
根據以下的原因,您並無權限去做編輯這個頁面:
您剛才的請求只有這個使用者組的使用者才能使用:
使用者
你可以檢視並複製本頁面的原始碼。
野草莓運動為一場發生在台灣的社會運動。行動人員自2008年11月6日靜坐至2009年1月4日,之後轉進至校園。行動旨於運動發起單位認為第二次江陳會談開始的前兩日,即2008年11月4日至5日之間,中華民國警察單位對此會談進行集會遊行之民眾,在執行維安工作時,造成對人民的基本人權之種種侵犯,與集會遊行法對於集會自由的種種限制,並抗議之。靜坐行動由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李明璁在BBS上發起,但仍在泛綠媒體不斷報導高速公路交流道處,警員沒收中華民國國旗事件,和台北市中山北路上揚唱片,警員以公權力使其關閉合法公開播放之音樂,並且要求降下店鋪鐵門事件之爭議下,觸發上百名全臺灣之大學生及天主教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何東洪、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管中祥等二十餘名教授的共同集體發起,[1]他們宣稱以理性、和平的抗爭方式是做為達成訴求的手段。 ==背景== 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於2008年11月3日來台進行第二次江陳會談為期數天的行程,期間警政單位在各地行使路檢、盤查、搜索、管束、物資扣留、驅離或禁止進入、進入住宅、集會遊行法上的命令解散,甚至逮捕等國家權力,去對待表達對此次會談,或向中國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表達異議者,被認為是對於基本人權的侵犯。事件引起了部分人權關注人士(例如部分苦勞網成員)對於集會遊行法,及警權使用等不合理規定的檢討。 ==訴求==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經過== #行政院靜坐行動: #*11月6日,數百名志願參加的大學生於上午十一時起陸續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方式做為沉痛與抗議的象徵,表達訴求。 #*11月7日於早上十一點,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出面與學生對談,其一開頭即以「政治是一時的」等勸阻語氣發言,希望以平和與討論方式進行檢討,並舉美國狀況和11月5日晶華酒店的抗爭,希望學生兩面思考;但由於秘書長薛香川無法滿足在場靜坐者的訴求,遭到學生的反對聲浪,進而造成雙方溝通之摩擦。雙方對談沒有交集,現場靜坐者決定活動繼續進行。
返回到
服貿協議與學生運動/野草莓運動
。
導航
個人工具
登入
名字空間
頁面
討論
變換
檢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動作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動
隨機頁面
使用說明
工具箱
連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