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校園場地開放借用契約書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24年8月13日 (二) 12:28由
游士賢
(
對話
|
貢獻
)
所做的修訂版本
(
差異
)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
差異
) |
下一修訂→
(
差異
)
跳轉到:
導覽
、
搜尋
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校園場地開放借用契約書
立合約書人:
新北市立自強國民中學 (以下簡稱甲方)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振鐸學會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乙方向甲方租用所屬校區空間,作為「辦理跨校選修暨全民科學平台」教育為目的。租用契約書經雙方協議訂定下列條款:
導航
個人工具
登入
名字空間
頁面
討論
變換
檢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動作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動
隨機頁面
使用說明
工具箱
連入頁面
相關頁面修訂記錄
特殊頁面
可列印版
永久連結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