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丁禾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7年2月20日 (一) 09:40由丁禾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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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實習計畫

  • 根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指學校教育以外,非以營利為目的,採用實驗課程之教育。主要有以下三類:
    1. 一、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國民教育適齡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2. 二、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國民教育適齡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以三十人為限。
    3. 三、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學校以外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主要有以下定位:
      1. 非以營利為目的
      2. 採用實驗課程
      3. 尊重學生之多元智能
      4.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5. 適性引導學生學習
      • 教學,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 本學程是採用團體實驗教育,目前人數為22位學生,4位老師,高一、國三、及國二生混齡,地點在新北市板橋新埔國中。課程分為必修及選修。必修為英文、資訊及班上共同活動。選修依照學生性向來選擇不同的社團,老師、學生、家長均可開設課程,目前有資訊、科學、手作、語文、社會史地、體育等等。
  •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這是本學期高一的一項大型實驗課程,目的要增加同學的社會經驗,要求同學依自己性向找到自己的實習場所,寫履歷與自傳與對方接洽,在目標單位中擔任實習生,並定期返校檢討,成績須由實習場所和學程老師共同評分。

自我介紹

  • 姓名:丁禾
  • 出生年/月/日:2001年7月17日
  • 手機:0987466886
  • 電話:02-2953-4998

自傳

從小大人就很常誇我是個認真、意志堅定的孩子。只要立定目標就會全力去做,不會輕易中途放棄──在學程六百公里單車環半島中,我是班上唯二騎完蘇花公路路段的女生之一,雖然我第一天就掉隊掉得很遠,途中差點被許多大卡車撞到,但我隔天依然沒有放棄,還是毅然決然選擇繼續騎上蘇花,最後順利達成騎完全程的目標。


學程提供我們多元的課程,並強調「甚麼都要玩真的」,因此我也學到許多寶貴的經歷,在這四年內我也有感到自己有明顯的成長與進步,例如自國一上起,我們每學期都要上台向全班做一次主題備課,時間兩~三節課不等,我在小學時連麥克風都沒拿過,所以在要第一次報告的前一天晚上整個崩潰大哭,但我後來努力克服這些障礙,例如下次報告前在上台前多演練幾遍,或是多查閱更多相關資料等,最終我也慢慢適應了這些壓力,學會妥善規劃自己的時間,並克服了上台怯場的毛病。


但學程並不是只強調個人主義,同時也很重視團體合作,在學程中會將20多個學生分成五到六人的小組,因為我喜歡接受挑戰、並勇於承責,所以我通常會被組員推舉為小組的組長,而小組中最重大的任務便是所謂的分組行動學習,在每學期末,我們每一組都必須自力規劃一趟五天的自助旅行,從訂房、車票、到找景點都必須由同學完成。但我過去個性不夠圓滑,因此在與組員的相處上遇到不少挫折(做決定過於獨斷,最後和組員鬧翻導致自己幾乎得把全部的工作做完),不過漸漸我也開始反省自己,學會調整自己的態度,組員也開始漸漸願意協助我分擔工作,我也從中學到了與人相處的技巧和對挫折的抗壓性。


而到了國二後我們開始協助籌備大型研討會(每年三月或四月的均優學習論壇),負責聯絡議程負責人,準備聯絡資料,執行行政支援工作,包含:報到、接待議程老師、協助議程教室準備、和用youtube進行議程網路直播等等。


在高中時學程有選修課制度,我選了網頁程式撰寫,其中使用的程式語言是html、php和Mysql指令,也能自己架設屬於自己的網站。


而在私下我對語文比較有興趣,有持續進修英文、日文,也在班上開過基礎日文課,能用英語與人口語對話,並預計高二要去加拿大當交換學生一年。 平時閒暇時會自己做一些小說的創作,堅持每天寫作。


會希望能到蓋亞是因為我喜歡輕小說,而我讀的第一套輕小說是護玄的《特殊傳說》,最喜歡的輕小說系列則是九把刀的《獵命師傳奇》。在如火如荼追小說的過程中,我漸漸對這些小說的出版過程產生了興趣,這些小說是怎麼從作者的原稿慢慢被印刷成書、出版、最後變成我們所看到的樣子呢?我想了解這些過程,因此對到出版社產生了嚮往之情。

契約

新北市生活實踐自學團建教合作契約(草案)


學生姓名: (以下稱甲方):


建教合作機構: (以下稱乙方):


教學機構:新北市生活實踐自學團(以下稱丙方);


甲方係乙方與生活實踐自學團訂定此建教合作契約,以明定甲方和乙方在建教生實習期間,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以供遵循。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1. 本契約之訓練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
  2. 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準用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為甲方投保勞工保險。(本條可依協議處理)
    甲方於受訓期間,丙方應為甲方投保團體保險(包括投保意外險,其內容應含意外所生之醫療費用),並支付保險費,其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
  3. 本契約之期間屆滿或因其他事由而終止時,乙方應發給甲方書面之訓練證明。
    前項訓練證明,應包括甲方之訓練內容、訓練期間及訓練時數。
  4. 甲方於訓練期間提供生活津貼,金額為每 元。(依協調結果約定)
  5. 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依建教生職業技能訓練計畫之訓練內容及時程,指派具備相關職業技能之專人負責甲方之技能訓練。
  6. 丙方得指派教師拜訪乙方,瞭解甲方接受訓練情形,並輔導甲方深化學習;請乙方友善配合。
    乙方允許甲方於訓練期間製作文字及影像紀錄作為實習日誌及實習產出之用。
  7. 甲方兩個禮拜間的訓練時數不可超過80小時。
  8. 甲方於受訓期間,應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努力學習。
  9. 本契約未約定事項,依本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10. 甲乙雙方就本契約有爭執,並進行私法救濟時,以甲方居住地或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機關。
  11. 本契約書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簽名處


甲方 乙方


姓名:                  名稱: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公司或商業登記號碼:


地址: 負責人姓名: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


姓名:


地址:


學校名稱:


校長: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 生活津貼
  2. 保險
  3. 指派同學工作
  4. 打成績
  5. 寫評語
  6. 允許以實習過程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