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恐怖份子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4年12月8日 (一) 17:14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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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方設定

正方:美國和以色列才是恐怖分子,巴勒斯坦和回教徒只是正當地反抗美國和以色列。

反方:回教激進人士才是恐怖分子,美國發動全球反恐戰爭是保護無辜的人民。

正方:丁禾,柯智懷

反方:劉國安,李彥廷

論述

  1. 恐怖分子的定義:劉國安
  2. 美國的自私、不公與暴行:楊晶典
  3. 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壓迫與暴行:李彥廷
  4. 巴勒斯坦的苦難、報復與暴行:莊惟智
  5. 伊朗什葉派政府的暴行:陳思諭
  6. 蓋達組織的恐怖攻擊與暴行:柯欣妤
  7. IS伊斯蘭國回教遜尼派激進人士的暴行:柯智懷

美國和回教誰是恐怖份子?

恐怖份子與恐怖主義

  • 恐怖份子就是「恐怖主義者」。
  • 恐怖主義的定義一直引起爭議,各種法律體制和政府機構在他們的國家法規當中對恐怖主義採用不同的定義。

恐怖主義的種類

  • 在1975年初,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就刑事司法準則與目標成立國家諮詢委員會,在委員會寫作的五冊著作當中,其中一冊名為《動亂與恐怖主義》,由動亂與恐怖主義的特別工作組所著,他們將恐怖主義的種類分為六類。
  1. 內亂:干擾和平,安全及社會正常運作的集體暴力行為。
  2. 政治恐怖主義:為了追求政治目的而計劃在社會製造恐慌的暴力犯罪行為。
  3. 非政治恐怖主義-不以政治目的為前提的恐怖主義,顯示出「其有意的製造高度恐慌,最終為了爭取個人或集體利益,但沒有政治上的意圖」。
  4. 類恐怖主義-暴力犯罪行為的附屬品,其形式及表達方式類似真正的恐怖主義,但缺乏其要素。它的主要目的並非要引起恐慌,但類恐怖主義利用恐怖份子的形式及技巧以達成相似的結果。例如在逃的重罪犯脅持人質就是類恐怖主義,模式與恐怖主義類同,但目的卻大相逕庭。
  5. 有限政治恐怖主義-真正的政治恐怖主義採取革命的形式進行,有限政治恐怖主義是指「以意識形態或政治為動機的恐怖活動,但其活動並是要奪取國家的控制權」。
  6. 國家恐怖主義-「指以恐怖或壓迫手段進行統治的國家,其程度與恐怖主義相若」,又可指由政府為了追求其政治目的或其外交政策而進行恐怖活動。

為什麼激進派的回教徒要發動恐怖攻擊呢?

  • 回教徒的整個使命是征服世界,不擇手段:戰爭,宣講,經濟誘惑或高壓。回教既然是正確的宗教,故每一回教徒都有責任使世上每一人信奉回教。
  • 今日的回教徒數目是十三億,約為全球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一。回教是今日五十三個國家的主流宗教。在其他八十八個國家也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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