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政治制度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6年9月18日 (日) 20:23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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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1. 生命權
    • 人身安全
  2. 自由權
    • 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
    • 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3. 平等權
    • 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
    • 無論獨立領土、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
    • 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合格的國家法庭補救對基本權利的侵害。
  4. 財產權
  5. 尊嚴權
  6. 獲助權
  7. 公正權
  8. 受教權
  9. 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