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施馨檸

出自六年制學程
在2017年2月16日 (四) 14:36由施馨檸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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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實習計畫

實驗教育的說明

  • 實驗教育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提供學校型態以外的學習方式與內容。
  • 實驗教育的定位
    1. 非以營利為目的
    2. 採用實驗課程
    3. 以學生為中心
    4. 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
    5. 引導學生適性學習
    6.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7. 教學,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 國民教育階段
    1. 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由設籍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2. 實驗教育之學生能平等參與各類競賽。
    3. 實驗教育之學生能申請使用設籍學校之設施、設備。
    4. 設籍學校可以依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生之實際需要,向學生收取代收或代辦費。
  • 報告及完成學業
    1. 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應於每學年度擬訂實驗教學計畫,於每學年度結束後,提出年度報告書,並於實驗教育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提出成果報告書,屬國民教育階段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屬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
    2. 經審議通過且實驗教育計畫期程達一年半以上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申請發給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完成實驗教育證明。

本學程的說明

  • 本學程為團體實驗教育,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實驗教育。

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自我介紹

契約

生活津貼 保險 指派同學工作 打成績 寫評語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