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施棋澧: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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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信
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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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
 
==契約==
#<font color="red">請參考[http://database.mt.ntnu.edu.tw/regulations/detail?id=9 連結]</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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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約之訓練期間,自民國 106 年 3 月 6 日起至民國 106 年 6 月 16 日期間之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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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準用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為甲方投保勞工保險。(本條可依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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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於受訓期間,丙方應為甲方投保團體保險(包括投保意外險,其內容應含意外所生之醫療費用),並支付保險費,其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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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於訓練期間提供生活津貼,金額為每0元。(依協調結果約定)
 
#保險
 
#保險
 
#指派同學工作
 
#指派同學工作

2017年2月20日 (一) 11:37的修訂版本

說明信

敬愛的郭正宏您好:

我是新北市「生活實踐自學團」的學生施棋澧,我們班高一有一門職場實習課,時間是自今年的 3 月 6 日到 6 月 16 日,為期約 100 天,不知道我有沒有這個榮幸,能爭取到貴方實習的機會,以便向各位學習。

政府為了促進教育的多元發展,並保障父母的教育選擇權,所以在民國 103 年公布施行了《實驗教育三法》,分別規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辦民營」等三種實驗教育。我們的自學團就是依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成立,經過新北市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領取新北市高中自學生學生證的自學團體。我們的課程不受國訂課綱的限制,可以自行設計;我們的老師不受教師法的限制,依教學內容由具有實質相關專長者擔任。依法:實驗教育團體的理念必須尊重多元智能、以學生為中心、引導學生適性學習。所以我們自學團為了幫助每位同學:自我性向探索與職涯探索,便設計了這一門「職場實習」的課程。這門課是必修課,修課期間,每位同學必須覓得實習的職場,每週到職場實習四天,返校上課一天。實習採「師徒制」,在職場中須有一到數位業師(以下簡稱師父),指派同學我(以下簡稱徒弟)在職場中的工作,給我打成績、寫評語。

首先要澄清職場師父的角色在法律上並不是僱主,我也不是勞工,彼此的關係不是僱用關係;我的身份仍是學生(建教生),職場的角色是傳授建教生技能的建教合作機構,兩者是「實習式的建教合作」關係。建教生的生活津貼(不是工資)是職場可以給的,我們也願意依循雙方協議的金額處理;保險是不可免的,也依循雙方協議的方式辦理。

至為要緊的一件事是:學校(生活實踐自學團)要求我們要寫實習日誌並製作產出,所以請師父們同意徒弟可以用文字和影像來紀錄這一段實習歷程,徒弟保證知恩圖報,絕對不會在這一段紀錄中講師父們的壞話。如蒙允准將不勝感激。

施棋澧敬上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1.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定位
  2. 非以營利為目的
  3. 採用實驗課程
  4. 以學生為中心
  5. 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
  6. 引導學生適性學習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 六年制學程是一個向新北市提出的「團體實驗教育」計畫,課程設計涵蓋國中三年與高中三年。
  • 六年制學程的課程以
  1. 「生活實踐」
  2. 「公共性教育」
  3. 「全域境教」 為基本理念
  • 內容共分成三個區塊
  1. 「基本工具能力」
  2. 「領域學習」
  3. 「專題及選修」。
  • 課程非常多元,有許多全班必須共同參加的活動,像是單車環半島,協力造屋,期末行動學習等等。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職場實習是我們課程中重要的一環,每個人會因個人喜好而有不同的實習內容,並且藉由自己尋找想要的工作來體驗職場生活的樣貌。並由實習對象對學生以實習過程來打分數回報。棒棒的

自我介紹

  • 小朋友我們行個禮,握握手呀來唱歌。

契約

  • 本契約之訓練期間,自民國 106 年 3 月 6 日起至民國 106 年 6 月 16 日期間之週☆…。
  • 甲方於受訓期間,乙方應準用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為甲方投保勞工保險。(本條可依協議處理)

甲方於受訓期間,丙方應為甲方投保團體保險(包括投保意外險,其內容應含意外所生之醫療費用),並支付保險費,其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

  • 甲方於訓練期間提供生活津貼,金額為每0元。(依協調結果約定)
  1. 保險
  2. 指派同學工作
  3. 打成績
  4. 寫評語
  5. 允許以實習過程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