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莊惟智: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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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制學程的計畫主持人是振鐸學會常務理事丁志仁,行政事務則由振鐸學會協助。為了這個計畫,振鐸學會準備四年多了。 | #六年制學程的計畫主持人是振鐸學會常務理事丁志仁,行政事務則由振鐸學會協助。為了這個計畫,振鐸學會準備四年多了。 | ||
#六年制學程設籍的國中是新北市板橋區新埔國中(<font color="red">現已高中</font>)。 | #六年制學程設籍的國中是新北市板橋區新埔國中(<font color="red">現已高中</font>)。 | ||
+ | #本學程除了必修課以外也有其他多元的選修課如:日文社、射箭社、協力造屋、街舞社... | ||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2017年2月17日 (五) 10:32的修訂版本
職場實習計畫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 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
-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定位
- 非以營利為目的
- 採用實驗課程
- 以學生為中心
- 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
- 引導學生適性學習
-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 教學,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 收學生,管學生的規則
- 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申請退出實驗教育者,不得拒絕
- 可挑選生:學生不適應時,應提供必要之輔導,經評估確認仍不適應時,輔導其轉出。
- 無正當理由,不得於招生或教育過程中,使學生受差別待遇。
- 不得洩漏學生個人資料及其他隱私。
- 不得有虐待、疏忽照顧或其他傷害學生身心發展。
- 不得侵害學生人權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 本學程的全名叫「六年制學程」,是一個向新北市提出的「團體實驗教育」計畫。
- 「六年制學程」是依據我國法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辦理的「團體實驗教育」,是有別於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以外的第三種辦學型態。
- 和「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不同,團體實驗教育的辦學要件不在於土地、房舍,而在於「實驗課程」,由於要進行實驗課程所以不受「國家課綱」與「教師法」的限制。
- 目前在法令上實驗教育的學生家長是要分擔實驗教育支出的,政府沒有補助。而六年制學程每位學生每年的分擔經費是12萬,含上學期間的頻寬費用,但不含午餐和保險費。
- 六年制學程的計畫主持人是振鐸學會常務理事丁志仁,行政事務則由振鐸學會協助。為了這個計畫,振鐸學會準備四年多了。
- 六年制學程設籍的國中是新北市板橋區新埔國中(現已高中)。
- 本學程除了必修課以外也有其他多元的選修課如:日文社、射箭社、協力造屋、街舞社...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本學程的主辦者丁志仁,想讓我們提早獨立脫離父母一切都為我們準備好的舒適圈,讓同學更能夠朝著同學各自的性向發展。
自我介紹
- 介紹自己
- 把每一年級分成一個小標,幫每一區塊下一個主題性小標
- 可以寫選修哪些課程,什麼課程讓你印像最深刻,在此課程你學到了什麼?(如單車還半島、爬山、協力造屋、OST開放式論壇、WRO世界和平遊戲、書籍出版)
契約
- 請參考連結
- 生活津貼
- 保險
- 指派同學工作
- 打成績
- 寫評語
-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