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在台灣/未來/政治: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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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清廉(貪污、浪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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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政府清廉(不貪污、不浪費):改變選舉制度,選舉時候選人不用花那麼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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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當選後不必圖利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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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品德、有能力卻沒有錢的人也能夠出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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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公費選舉或得票補助制度以及政黨比例代表制,嚴格執行選舉經費上限、政治獻金上限...
 
*租稅負擔率(從12%增到20%)
 
*租稅負擔率(從12%增到20%)
 
*軍公教改革
 
*軍公教改革

2015年5月8日 (五) 15:42的修訂版本

  • 使政府清廉(不貪污、不浪費):改變選舉制度,選舉時候選人不用花那麼多錢。
    1. 候選人當選後不必圖利廠商。
    2. 有品德、有能力卻沒有錢的人也能夠出來選。
    3. 例如公費選舉或得票補助制度以及政黨比例代表制,嚴格執行選舉經費上限、政治獻金上限...
  • 租稅負擔率(從12%增到20%)
  • 軍公教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