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恐怖份子: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美國的暴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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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當阮布娣從報紙上得知當年參加屠村的美國大兵仍不為自己當年的罪行道歉時,這位個頭不高,一臉怯生生模樣,現在與5個孩子和丈夫一起生活在距離清風村僅幾步之遙一個普通漁村的裡越南婦女憤怒了,於是決定把她當年所看到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訴越南和美聯社的記者,還歷史真面目,為死難的親人討回公道。 | 4月28日,當阮布娣從報紙上得知當年參加屠村的美國大兵仍不為自己當年的罪行道歉時,這位個頭不高,一臉怯生生模樣,現在與5個孩子和丈夫一起生活在距離清風村僅幾步之遙一個普通漁村的裡越南婦女憤怒了,於是決定把她當年所看到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訴越南和美聯社的記者,還歷史真面目,為死難的親人討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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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9日 (二) 16:39的修訂版本
目錄
正反方設定
正方:美國和以色列才是恐怖分子,巴勒斯坦和回教徒只是正當地反抗美國和以色列。
反方:回教激進人士才是恐怖分子,美國發動全球反恐戰爭是保護無辜的人民。
正方:丁禾,柯智懷
反方:劉國安,李彥廷
論述
- 恐怖分子的定義:劉國安
- 美國的自私、不公與暴行:楊京典
- 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壓迫與暴行:李彥廷
- 巴勒斯坦的苦難、報復與暴行:莊惟智
- 伊朗什葉派政府的暴行:陳思諭
- 蓋達組織的恐怖攻擊與暴行:柯欣妤
- IS伊斯蘭國回教遜尼派激進人士的暴行:柯智懷
美國和回教誰是恐怖份子?
恐怖份子與恐怖主義
- 恐怖份子就是「恐怖主義者」。
- 恐怖主義的定義一直引起爭議,各種法律體制和政府機構在他們的國家法規當中對恐怖主義採用不同的定義。
恐怖主義的種類
- 在1975年初,美國國家司法研究所就刑事司法準則與目標成立國家諮詢委員會,在委員會寫作的五冊著作當中,其中一冊名為《動亂與恐怖主義》,由動亂與恐怖主義的特別工作組所著,他們將恐怖主義的種類分為六類。
- 內亂:干擾和平,安全及社會正常運作的集體暴力行為。
- 政治恐怖主義:為了追求政治目的而計劃在社會製造恐慌的暴力犯罪行為。
- 非政治恐怖主義-不以政治目的為前提的恐怖主義,顯示出「其有意的製造高度恐慌,最終為了爭取個人或集體利益,但沒有政治上的意圖」。
- 類恐怖主義-暴力犯罪行為的附屬品,其形式及表達方式類似真正的恐怖主義,但缺乏其要素。它的主要目的並非要引起恐慌,但類恐怖主義利用恐怖份子的形式及技巧以達成相似的結果。例如在逃的重罪犯脅持人質就是類恐怖主義,模式與恐怖主義類同,但目的卻大相逕庭。
- 有限政治恐怖主義-真正的政治恐怖主義採取革命的形式進行,有限政治恐怖主義是指「以意識形態或政治為動機的恐怖活動,但其活動並是要奪取國家的控制權」。
- 國家恐怖主義-「指以恐怖或壓迫手段進行統治的國家,其程度與恐怖主義相若」,又可指由政府為了追求其政治目的或其外交政策而進行恐怖活動。
為什麼激進派的回教徒要發動恐怖攻擊呢?
- 回教徒的整個使命是征服世界,不擇手段:戰爭,宣講,經濟誘惑或高壓。回教既然是正確的宗教,故每一回教徒都有責任使世上每一人信奉回教。
- 今日的回教徒數目是十三億,約為全球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一。回教是今日五十三個國家的主流宗教。在其他八十八個國家也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 正派:
- 反派:
恐怖份子的意思
- 恐怖分子(terrorist )是對恐怖組織中的成員的普遍稱謂。恐怖組織是指:(一)以暴力恐怖為手段,從事危害社會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恐怖活動的組織。(二)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或分工體系。(三)符合上述標准,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曾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或正在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2)資助、支持恐怖活動;(3)建立恐怖活動基地,或有組織招募、訓練、培訓恐怖分子。
伊朗的暴行
- 伊朗的國際人權運動組織報告說,由於伊朗當局的鎮壓,被政府逮捕的示威群眾多達2,000人,包括教授、新聞工作者、學生和其他民眾。
以色列的暴行
- 以巴衝突至今造成重大傷亡,無情戰火使得巴勒斯坦情緒高漲,今天有上萬人集結在東耶路撒冷抗議,但以色列邊境警察啟動鎮暴措施,並以實彈進行壓制,造成至少2人死亡、200人受傷。
美國的暴行
- 美國參議員拒不承認屠村是戰爭罪行
內布拉斯加州前參議員鮑伯-克裡在美國本來就是一位響當當的政治人物,這兩天因其承認32年前在越南犯下的一樁屠殺平民罪行而更加出名。
這位1969年時年僅25歲、負傷回國後被授予銅質勛章和美國最高榮譽獎章,成為讓美國人拍手稱贊的“越戰英雄”,隨後在仕途上越走越遠,先後任內布拉斯加州州長,內布拉斯加州參議員,最高政治生涯直至美國民主黨熱門總統候選人的不久前在接受采訪時首次公開承認他1969年率海軍特種戰分隊在湄公河三角洲清風村的行動屠殺了不少的平民,對此他深有“痛悔”之意,甚至願意接受對這一事件的“任何處理”。
然而,就在國際媒體對克裡大膽承認32年前的戰爭罪行稱贊有加,甚至在字裡行間洋濫著“終於有美國人道歉認錯”的時候,克裡卻拒不承認這是“戰爭罪行”,29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更是一改認罪的口氣,轉而說什麼清風村地處侵越美軍所劃的所謂“自由開火區”內,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被視為美軍的敵人,可以任意槍殺的地區內,所以就行動本身來說並沒有錯!再說了,克裡率領的“海豹”分隊B行動小組在行動前接到可靠的情報說,越南共產黨遊擊隊指揮官要在清風村開會,村裡根本沒有任何的平民,加上特種戰小組進入清風村大約有100米的時候遭到了對方的襲擊,所以他和隊員們纔在黑暗中下令開槍的,結果打死了一遊擊隊員和一些平民。
- 越南幸存者披露屠村歷史真相
克里和美國政府大可不必為無法向清風血案受害者當面道歉感到遺撼,因為在這起屠村血案中還真有幸存者。
今年44歲的阮布娣正是當年清風村血案中兩位幸存者和美國大兵暴行的目擊者之一。
4月28日,當阮布娣從報紙上得知當年參加屠村的美國大兵仍不為自己當年的罪行道歉時,這位個頭不高,一臉怯生生模樣,現在與5個孩子和丈夫一起生活在距離清風村僅幾步之遙一個普通漁村的裡越南婦女憤怒了,於是決定把她當年所看到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訴越南和美聯社的記者,還歷史真面目,為死難的親人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