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作社討論: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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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堂做吃的(餅乾、麵包),另外四堂做手做 | #*四堂做吃的(餅乾、麵包),另外四堂做手做 | ||
#*上課場地:學校或張老師的工作室(待討論) | #*上課場地:學校或張老師的工作室(待討論) | ||
+ | #*材料費用:上課同學分攤。 | ||
#*預計最後一堂去賣東西,所得捐給勵馨基金會 | #*預計最後一堂去賣東西,所得捐給勵馨基金會 | ||
#*希望把社團所出回饋給勵馨基金會,或振鐸家長認購(請家長拍照傳到家長群組。) | #*希望把社團所出回饋給勵馨基金會,或振鐸家長認購(請家長拍照傳到家長群組。) | ||
#*每堂課至少做兩樣成品(除大型作品需合力完成) | #*每堂課至少做兩樣成品(除大型作品需合力完成) | ||
#張老師詢問一小時鐘點費,再跟丁丁討論補助費用 | #張老師詢問一小時鐘點費,再跟丁丁討論補助費用 | ||
− | # | + | #手做成品 |
#*每堂課同學作品數不可少於兩件 | #*每堂課同學作品數不可少於兩件 | ||
#*10周後作品數共要有20件以上(拿去賣) | #*10周後作品數共要有20件以上(拿去賣) |
2016年2月22日 (一) 10:49的修訂版本
第一堂
- 2/22第一堂,討論十周的上課內容、2/29跟張老師討論上課細項。
- 四堂做吃的(餅乾、麵包),另外四堂做手做
- 上課場地:學校或張老師的工作室(待討論)
- 材料費用:上課同學分攤。
- 預計最後一堂去賣東西,所得捐給勵馨基金會
- 希望把社團所出回饋給勵馨基金會,或振鐸家長認購(請家長拍照傳到家長群組。)
- 每堂課至少做兩樣成品(除大型作品需合力完成)
- 張老師詢問一小時鐘點費,再跟丁丁討論補助費用
- 手做成品
- 每堂課同學作品數不可少於兩件
- 10周後作品數共要有20件以上(拿去賣)
- 老師:張燕如(FB)
- 簡介
- 爸爸的朋友
- 持有丙級麵包證照
- 勵馨基金會成員
- 簡介
- "勵馨基金會"介紹
- 專門幫助受家暴的婦女及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