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制學程/03/2016.01.19: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跳轉到: 導覽搜尋
天安強化維護上課秩序提案
天安強化維護上課秩序提案
 
(未顯示2位用戶所作出之5次版本)
第 15 行: 第 15 行:
  
 
===天安強化維護上課秩序提案===
 
===天安強化維護上課秩序提案===
*案由:當同學嚴重干擾上課秩序時,任課老師為了維護課程順利進行,在對同學干擾上課秩序的行為,進行適當處置或提醒之後仍無效果,可以要求該同學在該堂課中移至自主學習教室進行「獨自學習」。同學在一學期內被各教師要求「獨自學習」累積三次之後,移交二級裁判處以一至三天的停學。
+
#案由:
*說明:現有規則中同學干擾課堂的情況,僅能以口頭警告並累積十次之後處以冷靜措施的方式處理,但是口頭警告缺乏效果時,就難以即時處理課堂干擾行為影響學習的問題。因此,為了維護大多數同學學習的權益,也讓任課教師更能執行其教學的職責,同時,也讓干擾上課秩序的同學,得到及時、適當的回饋,使其日後更能因此而調整上課的狀態,增加學習的可能性,故增訂此項規則。
+
#*當同學嚴重干擾上課秩序時,任課老師為了維護課程順利進行,在對同學干擾上課秩序的行為,進行適當處置或提醒之後仍無效果,可以要求該同學在該堂課中移至自主學習教室進行「獨自學習」。同學在一學期內被各教師要求「獨自學習」累積三次之後,移交二級裁判處以一至三天的停學。
*結果:
+
#說明:
*同意票數
+
#*現有規則中同學干擾課堂的情況,僅能以口頭警告並累積十次之後處以冷靜措施的方式處理,但是口頭警告缺乏效果時,就難以即時處理課堂干擾行為影響學習的問題。因此,為了維護大多數同學學習的權益,也讓任課教師更能執行其教學的職責,同時,也讓干擾上課秩序的同學,得到及時、適當的回饋,使其日後更能因此而調整上課的狀態,增加學習的可能性,故增訂此項規則。
**無意見票數
+
#結果:
 +
#*第一階段
 +
#*#集中投票:14
 +
#*#分散投票:0
 +
#*第二階段
 +
#*#贊成:23
 +
#*#不贊成:0
 +
 
 +
===整理行動學習資源===
 +
*[[六年制學成/03/行動學習1/楓凜組]]
 +
*[[六年制學程/03/分組行動學習1/飛龍組]]
 +
*[[六年制學程/03/分組行動學習1/威風組]]
 +
*[[六年制學程/03/分組行動學習/熱狗組]]
 +
*[[六年制學程/03/分組行動學習1/海豹組]]

2016年1月19日 (二) 22:58的最新修訂版本

下學期前十週選修課

  1. 正式選修課:
  2. 短期社團
    • 魔術方塊社
    • 直排輪社
    • 其他創社
  3. 必選優先原則
  4. OST 說明

同學控告的處理

天安強化維護上課秩序提案

  1. 案由:
    • 當同學嚴重干擾上課秩序時,任課老師為了維護課程順利進行,在對同學干擾上課秩序的行為,進行適當處置或提醒之後仍無效果,可以要求該同學在該堂課中移至自主學習教室進行「獨自學習」。同學在一學期內被各教師要求「獨自學習」累積三次之後,移交二級裁判處以一至三天的停學。
  2. 說明:
    • 現有規則中同學干擾課堂的情況,僅能以口頭警告並累積十次之後處以冷靜措施的方式處理,但是口頭警告缺乏效果時,就難以即時處理課堂干擾行為影響學習的問題。因此,為了維護大多數同學學習的權益,也讓任課教師更能執行其教學的職責,同時,也讓干擾上課秩序的同學,得到及時、適當的回饋,使其日後更能因此而調整上課的狀態,增加學習的可能性,故增訂此項規則。
  3. 結果:
    • 第一階段
      1. 集中投票:14
      2. 分散投票:0
    • 第二階段
      1. 贊成:23
      2. 不贊成:0

整理行動學習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