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拜訪/2019.04.19: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跳轉到: 導覽搜尋
二、2019.1.4討論後共識
 
(未顯示同用戶所作出之8次版本)
第 1 行: 第 1 行:
 +
__NOTOC__
 
=與部長交換六件事的意見=
 
=與部長交換六件事的意見=
 
<p align=right>2019.04.19</p>
 
<p align=right>2019.04.19</p>
第 57 行: 第 58 行:
 
</table>
 
</table>
 
===三、再提議===
 
===三、再提議===
 +
研究標的與研究活動不變,但振鐸學會分兩次申請。
 +
 +
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以外部分,共 36.3 萬。
 +
 +
另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共 33.7 萬,含:
 +
 +
<table class=nicetable>
 +
<tr><td>科目</td><td>單價</td><td>數量</td><td>單位</td><td>金額</td><td>備註</td></tr>
 +
<tr><td>出席費</td><td>2000</td><td>15</td><td>/人次</td><td>30000</td><td></td></tr>
 +
<tr><td>工作費</td><td>150</td><td>100</td><td>/小時</td><td>15000</td><td></td></tr>
 +
<tr><td>印刷費</td><td>100000</td><td>1</td><td></td><td>100000</td><td></td></tr>
 +
<tr><td>場地使用費</td><td>5000</td><td>22</td><td>/場</td><td>110000</td><td></td></tr>
 +
<tr><td>交通費</td><td>50000</td><td>1</td><td></td><td>50000</td><td></td></tr>
 +
<tr><td>膳宿費</td><td>250</td><td>48</td><td>/人天</td><td>12000</td><td></td></tr>
 +
<tr><td>雜支</td><td>20000</td><td>1</td><td></td><td>20000</td><td></td></tr>
 +
<tr><td>合計</td><td></td><td></td><td></td><td>337000</td><td></td></tr>
 +
</table>
 +
<br/>
 +
<img src='http://quality-learning.net/2019/uploads/agenda/51/PreschoolEducationBW.png' width=640 height=290 />
 +
<br/>
 +
<img src='http://jendo.org/files/福留子孫/95-108年教育經費變化.png' width=514 height=498 />
 +
 +
==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
 +
部裡提供經費給林福來教授領導的團隊做數學奠基模組。
 +
 +
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現在正推動「全民科學平台」,要做數學、生物、物理、化學(上半年),地科、資訊(下半年)六科的「動手學科學」 WIKI 平台,每個「動手學科學」活動都有多層次問題探究。
 +
 +
其中數學科教師社群由林壽福老師擔任召集人,林福來老師當顧問,講好要把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放到「全民科學平台」上讓老師用,需要部長同意。
 +
 +
==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
如果要長遠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就必須建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無法只靠年度預算來推動,我和黃永傳前會計長,合擬了《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的第二項,文字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
其作用為:
 +
#建置學前教育公共化的財源籌措可以混搭年度預算與基金預算,使跨年規畫容易落實。
 +
#可以管理公庫財源,也可以管理非公庫財源。
 +
#每年教育經費法定下限得以滿足。
 +
#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
這件事行政院不可能同意教育部推動,所以必須由教育團體來推動。但教育部不能在狀況外。
 +
 +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修法==
 +
===一、背景與願景===
 +
為了讓體制內5%的前導型老師,有近似實驗教育的辦學/教學空間,於是試圖在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法中新增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專章。
 +
 +
===二、芻議===
 +
====(一)需要性====
 +
#第一個問題是,那些東西是現有制度做不到的?哪些東西是做的到的?
 +
#*如果只是活化教學用不著實驗教育!
 +
#*必須繞過課綱:減少內容份量,增加過程技能、選修、組課共學、當代適應。
 +
#*讓更多人參與到課程教學裡面來,現有課綱是做不到的。
 +
#此專章其中一個目標是為了讓《高級中等教育法十二條》正常化,結束其成為「亂源」的局面。
 +
#讓大學辦得成實驗教育。
 +
====(二)澄清====
 +
#一校多制的問題
 +
#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特教資源班,現在在課程教學上就已經是一校四制,不過就是變成五制罷了
 +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也是要送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的,並不是隨便來。
 +
#宣示:
 +
#*不應以強化升學或者以應試教育為主要的學習內容
 +
#*學生適性學習及促進多元教育發展為目標。
 +
 +
====(三)規格====
 +
#是一種區域合作的班群,核心團隊允許跨校組成,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
 +
#師生比(實驗教育法規定)1:10
 +
#核心團隊中,擁有體制學校教師資格的老師要過半
 +
#跨校幫忙的老師(區域合作教師),其教學節數應計入原校的教學時數
 +
#入學:自願+抽籤
 +
====(四)程序要件====
 +
#須校務會議同意
 +
#通過審議
 +
====(五)在今年均優學習論壇會跟大家討論的問題====
 +
#可不可以有額外的贊助?是否可以有額外津貼或收入?
 +
#*經費需求來源及收費基準只能用在:僱請更多人員來從事教學活動,支付授課鐘點費
 +
#*實驗計畫中若有含自主學習,所衍生之費用,得不計入實驗教育計畫之預算。
 +
#*上述不計入實驗教育計畫預算之自主學習時數,不得超過總學習時數五分之一。遏止亂來和非適性學習。
 +
#實驗班名稱的適度規範,平實一點,避免吹噓來幫助招生。
 +
#*學校名稱可以不寫,但班級所在地的學校校務會議要通過
 +
#實驗計畫跨校班群的「法人格」要怎麼處理較好?
 +
 +
[http://quality-learning.net/2019/uploads/agenda/30/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訂對照表190326.docx http://quality-learning.net/2019/uploads/agenda/30/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訂對照表190326.docx]
 +
 +
==實驗教育人才培力==
 +
推動台灣教育的新典範(不論體制內、外)需要人才,而這種人才需要以下特質:
 +
#具有「自造精神」,習慣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
#認為老師是資深學習者,同學是資淺學習者,雙方是合作共學的。兩者之間的「不對稱性」並不大。
 +
#自己有「組課共學」的經驗與能力,也認同同學們「組課共學」。
 +
#自己有「合作學習」的經驗與能力,也認同同學們「合作學習」。
 +
#對教育「見多識廣」,看過各色台灣新典範教育的場域實況。
 +
#有創新與實踐創新的「膽識」。
 +
去年政大實驗教育中心的「實驗教育工作者培力」,經過一年的驗證,確實在以上各方面,能對學員有一定程度地增進。
 +
 +
我們可以把該屆的學員稱做為「第一隻海星」,其中有一部人願意繼續投入後續的培力,並組成了「自造教育工作者培力社群」,然後以社群為基礎,從第一隻海星再分生出兩隻小海星。
 +
 +
爾後再經過一年的培力,這兩隻小海星將長成大海星之後,再分生出更多的小海星,這樣週而復始,只要四年「自造教育工作者培力社群」就會增生到不可消滅的規模,靠自己的力量「生生不息」下去,為台灣的新典範教育,提供可靠的人才培力管道。
 +
 +
目前我們把這個計畫簡稱為:海星培力計畫。
 +
 +
預計在2019~2020年間,為期一年培育兩組「自造教育工作者」,簡稱為:兩隻小海星。
 +
 +
===一、小海星===
 +
#每組小海星為15人,內含2位資深學習者(第0屆成員),13位社群新成員。兩組共4位資深學習者及26位社群新成員。
 +
#兩組需各選出:一老二新之三位小海星代表。
 +
 +
===二、年度計畫的七大階段===
 +
#簡易面談——向報名者說明本社群與年度計畫:
 +
#*價值觀
 +
#*社群傳統
 +
#*培力計畫過程
 +
#*學員須要負擔的時間與金錢
 +
#:然後進行雙向選擇。
 +
#共識營——活動中選出兩組代表。
 +
#兩組代表共同議定:
 +
#*共同必修課:至少要有能提供「同屆成員大量互動」的討論課。
 +
#*共同選修課:其中「海星增殖計劃」一定要成課。
 +
#*共同服務課:如「組課共學協作」,不一定要成課。
 +
#*是否要有「課發會」,或是由「有必要時再開代表會議討論」來取代課發會的功能。
 +
#組課共學
 +
#*每點1000元,每人提供9點。
 +
#*每人必須開一門課,修三門課(含開課),三門課時數為:20hrs + 30hrs + 30hrs,共 80hrs 以上。
 +
#*需要有一門組課:「成果發表策畫」。
 +
#*組課可跨屆,配合個人帳制,但要維持一定的學習強度與密度。
 +
#場域修練:本項與組課共學兩個項目同步進行,一共八個月。
 +
#成果發表、組課收割與學習履歷完成
 +
#海星增殖
 +
 +
===三、費用規畫===
 +
#每位學員繳交1.8萬元公積金,用以維運本屆計畫。
 +
#如申請並得到補助,補助金額算額外公積金,不影響計畫執行。
 +
#其他模式:
 +
#*補助對價模式:由機構派人並分擔公積金,日後學員回饋機構。
 +
#*打工換宿模式:
 +
 +
===四、共同服務說明===
 +
#域名:educationMaker.net 已先租賃一年。
 +
#建置網站(採實名制),在二十年內,可查詢學習履歷。
 +
#網路資料櫃:支援組課共學並記錄收割組課共學成果。
 +
#申請銀行專戶及專帳。
 +
 +
==高中人力調整==
 +
今年高中要衝校訂選修 1.2 倍以上開課,其實在現場難度和阻抗還蠻大。署裡有聲音要防學校端兩頭拿錢。
 +
 +
我們建議還是要勸在政策推動初期,還是要以「效果出來」為優先,不要給基層學校有經費受剋扣,產生推拖的藉口。

2019年4月18日 (四) 13:01的最新修訂版本

與部長交換六件事的意見

2019.04.19

學前教育公共化

一、簡單回顧

  • 丁丁於 2018.3.8 拜訪潘部長並有以下默契:
    1. 在「政府歲入不斷提高」,而少子化使「班級量體不斷縮小」,規格化教學又使得「學生單位成本無法提升」的脈絡下,要維持政府以歲入 23% 為教育經費之有效運用。
    2. 以十年為期,推動目前學前大、中、小班為「公共化幼兒園」。
    3. 教育部與民團以「研究案」為合作的起點。
    4. 葉意通為教育部與民團合作的窗口。
  • 然後部長請辭,民團皆無意就此事與吳茂昆、葉俊榮兩位部長合作,所以就自行繼續研究此案,直至范政次回到教育部。
  • 2019.1.4 范政次與彭署長與丁志仁(振鐸學會理事長)、李雅菁(全教總副祕書長)、林月琴(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簡瑞連(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兆慶(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繼續就研究案部分討論合作事宜。

二、2019.1.4討論後共識

  • 研究案是民團對教育部申請的補助案,總額 90 萬,教育部補助 70 萬。
  • 由振鐸學會提出申請並核結。
  • 研究標的為:
    1. ⍻德國與日本之學前教育體系及其維持
    2. 亞洲日本以外其他若干國家學前教育公共化之資料蒐集(不作為分析與評估之基礎)
    3.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內涵
    4. ✔為什麼台灣須要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
    5. ⍻台灣不同縣市的學前教育需求差異分析
    6. ⍻如何混搭不同學前樣態,以滿足不同的學前教育需求
    7. ⍻探討學前教育公共化之後,如何對園所進行輔導、協助與品質維持
    8.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需要多少錢,分項各需要多少錢
    9.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初步財務規畫
    10. ✔台灣學前教育公共化的初步法制準備
    11. 民眾、政府、民意代表對學前教育公共化的看法與態度,凝聚共識的方法
  • 研究活動為:
    1. 跨國文獻探討(沒有考察)
    2. 國內學前教育機構的訪問與考察
    3. 焦點團體座談
    4. 研討會
    5. 20 場地方座談(離島不去)
    6. 多場 10 人左右小型座談
    7. 民眾看法與態度蒐集
    8. 社會團體看法與態度蒐集
    9. 政府相關部門看法與態度蒐集
    10. 民意代表看法與態度蒐集
    11. 由於參與者人數龐大,所以租賃並建置網站,提供上傳功能,減少人力匯整資料之消耗
  • 預算為:
科目單價數量單位金額備註
計劃主持人600012/月72000自籌
兼任行政助理500012/月60000自籌
出席費2000150/人次300000
工作費150100/小時15000
稿費100040/千字40000
資料蒐集費40000140000
印刷費1000001100000
場地使用費500022/場110000
交通費50000150000
膳宿費25048/人天12000
網站租賃60001/年6000
程式撰寫130001/年13000
設備使用費40000140000自籌
雜支42900142900
合計900900

三、再提議

研究標的與研究活動不變,但振鐸學會分兩次申請。

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以外部分,共 36.3 萬。

另一次申請研討會與20縣市座談,共 33.7 萬,含:

科目單價數量單位金額備註
出席費200015/人次30000
工作費150100/小時15000
印刷費1000001100000
場地使用費500022/場110000
交通費50000150000
膳宿費25048/人天12000
雜支20000120000
合計337000



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

部裡提供經費給林福來教授領導的團隊做數學奠基模組。

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現在正推動「全民科學平台」,要做數學、生物、物理、化學(上半年),地科、資訊(下半年)六科的「動手學科學」 WIKI 平台,每個「動手學科學」活動都有多層次問題探究。

其中數學科教師社群由林壽福老師擔任召集人,林福來老師當顧問,講好要把數學奠基模組 CC 授權,放到「全民科學平台」上讓老師用,需要部長同意。

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如果要長遠推動學前教育公共化就必須建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無法只靠年度預算來推動,我和黃永傳前會計長,合擬了《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的第二項,文字為:「中央政府得設立中央教育發展基金,應專帳管理,教育部主管預算於年度終了時應將預算賸餘滾存於基金,供未來年度繼續使用。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其作用為:

  1. 建置學前教育公共化的財源籌措可以混搭年度預算與基金預算,使跨年規畫容易落實。
  2. 可以管理公庫財源,也可以管理非公庫財源。
  3. 每年教育經費法定下限得以滿足。
  4. 運用經費時不必急於每年用光,撙節使用可以滾存到來年最有效益的時間點來執行。

這件事行政院不可能同意教育部推動,所以必須由教育團體來推動。但教育部不能在狀況外。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修法

一、背景與願景

為了讓體制內5%的前導型老師,有近似實驗教育的辦學/教學空間,於是試圖在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法中新增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專章。

二、芻議

(一)需要性

  1. 第一個問題是,那些東西是現有制度做不到的?哪些東西是做的到的?
    • 如果只是活化教學用不著實驗教育!
    • 必須繞過課綱:減少內容份量,增加過程技能、選修、組課共學、當代適應。
    • 讓更多人參與到課程教學裡面來,現有課綱是做不到的。
  2. 此專章其中一個目標是為了讓《高級中等教育法十二條》正常化,結束其成為「亂源」的局面。
  3. 讓大學辦得成實驗教育。

(二)澄清

  1. 一校多制的問題
  2. 藝術才能班、體育班、特教資源班,現在在課程教學上就已經是一校四制,不過就是變成五制罷了
  3. 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也是要送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的,並不是隨便來。
  4. 宣示:
    • 不應以強化升學或者以應試教育為主要的學習內容
    • 學生適性學習及促進多元教育發展為目標。

(三)規格

  1. 是一種區域合作的班群,核心團隊允許跨校組成,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
  2. 師生比(實驗教育法規定)1:10
  3. 核心團隊中,擁有體制學校教師資格的老師要過半
  4. 跨校幫忙的老師(區域合作教師),其教學節數應計入原校的教學時數
  5. 入學:自願+抽籤

(四)程序要件

  1. 須校務會議同意
  2. 通過審議

(五)在今年均優學習論壇會跟大家討論的問題

  1. 可不可以有額外的贊助?是否可以有額外津貼或收入?
    • 經費需求來源及收費基準只能用在:僱請更多人員來從事教學活動,支付授課鐘點費
    • 實驗計畫中若有含自主學習,所衍生之費用,得不計入實驗教育計畫之預算。
    • 上述不計入實驗教育計畫預算之自主學習時數,不得超過總學習時數五分之一。遏止亂來和非適性學習。
  2. 實驗班名稱的適度規範,平實一點,避免吹噓來幫助招生。
    • 學校名稱可以不寫,但班級所在地的學校校務會議要通過
  3. 實驗計畫跨校班群的「法人格」要怎麼處理較好?

http://quality-learning.net/2019/uploads/agenda/30/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訂對照表190326.docx

實驗教育人才培力

推動台灣教育的新典範(不論體制內、外)需要人才,而這種人才需要以下特質:

  1. 具有「自造精神」,習慣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2. 認為老師是資深學習者,同學是資淺學習者,雙方是合作共學的。兩者之間的「不對稱性」並不大。
  3. 自己有「組課共學」的經驗與能力,也認同同學們「組課共學」。
  4. 自己有「合作學習」的經驗與能力,也認同同學們「合作學習」。
  5. 對教育「見多識廣」,看過各色台灣新典範教育的場域實況。
  6. 有創新與實踐創新的「膽識」。

去年政大實驗教育中心的「實驗教育工作者培力」,經過一年的驗證,確實在以上各方面,能對學員有一定程度地增進。

我們可以把該屆的學員稱做為「第一隻海星」,其中有一部人願意繼續投入後續的培力,並組成了「自造教育工作者培力社群」,然後以社群為基礎,從第一隻海星再分生出兩隻小海星。

爾後再經過一年的培力,這兩隻小海星將長成大海星之後,再分生出更多的小海星,這樣週而復始,只要四年「自造教育工作者培力社群」就會增生到不可消滅的規模,靠自己的力量「生生不息」下去,為台灣的新典範教育,提供可靠的人才培力管道。

目前我們把這個計畫簡稱為:海星培力計畫。

預計在2019~2020年間,為期一年培育兩組「自造教育工作者」,簡稱為:兩隻小海星。

一、小海星

  1. 每組小海星為15人,內含2位資深學習者(第0屆成員),13位社群新成員。兩組共4位資深學習者及26位社群新成員。
  2. 兩組需各選出:一老二新之三位小海星代表。

二、年度計畫的七大階段

  1. 簡易面談——向報名者說明本社群與年度計畫:
    • 價值觀
    • 社群傳統
    • 培力計畫過程
    • 學員須要負擔的時間與金錢
    然後進行雙向選擇。
  2. 共識營——活動中選出兩組代表。
  3. 兩組代表共同議定:
    • 共同必修課:至少要有能提供「同屆成員大量互動」的討論課。
    • 共同選修課:其中「海星增殖計劃」一定要成課。
    • 共同服務課:如「組課共學協作」,不一定要成課。
    • 是否要有「課發會」,或是由「有必要時再開代表會議討論」來取代課發會的功能。
  4. 組課共學
    • 每點1000元,每人提供9點。
    • 每人必須開一門課,修三門課(含開課),三門課時數為:20hrs + 30hrs + 30hrs,共 80hrs 以上。
    • 需要有一門組課:「成果發表策畫」。
    • 組課可跨屆,配合個人帳制,但要維持一定的學習強度與密度。
  5. 場域修練:本項與組課共學兩個項目同步進行,一共八個月。
  6. 成果發表、組課收割與學習履歷完成
  7. 海星增殖

三、費用規畫

  1. 每位學員繳交1.8萬元公積金,用以維運本屆計畫。
  2. 如申請並得到補助,補助金額算額外公積金,不影響計畫執行。
  3. 其他模式:
    • 補助對價模式:由機構派人並分擔公積金,日後學員回饋機構。
    • 打工換宿模式:

四、共同服務說明

  1. 域名:educationMaker.net 已先租賃一年。
  2. 建置網站(採實名制),在二十年內,可查詢學習履歷。
  3. 網路資料櫃:支援組課共學並記錄收割組課共學成果。
  4. 申請銀行專戶及專帳。

高中人力調整

今年高中要衝校訂選修 1.2 倍以上開課,其實在現場難度和阻抗還蠻大。署裡有聲音要防學校端兩頭拿錢。

我們建議還是要勸在政策推動初期,還是要以「效果出來」為優先,不要給基層學校有經費受剋扣,產生推拖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