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休息課: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第 14 行: | 第 14 行: | ||
*曾經規則: | *曾經規則: | ||
*#開放兩間教室,一間午休,另一間可安靜進行活動,如看書,但仍不准交談。 | *#開放兩間教室,一間午休,另一間可安靜進行活動,如看書,但仍不准交談。 | ||
− | *徵求志願同學,修改目前可變動的規則,並負起執行責任,試行五天,五天後如成效良好,繼續試行或改變為長期規則。但試行規則不能牴觸基本定位與規則,且如須要增加老師們的管理負擔,須經老師們同意。 | + |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ffcccc'>徵求志願同學,修改目前可變動的規則,並負起執行責任,試行五天,五天後如成效良好,繼續試行或改變為長期規則。但試行規則不能牴觸基本定位與規則,且如須要增加老師們的管理負擔,須經老師們同意。</span> |
2017年10月5日 (四) 12:31的修訂版本
- 基本定位與規則:
- 是一項課程。
- 課程時間:非校外課上課日的12:40~13:05。已較新埔國中為短。
- 課程目標:
- 提供須休息者一段時間有一個安靜的環境可以休息。此權益視為所有師生的基本權益。
- 請同學學習:為了保障人的基本權益,請每一個人讓出一小部分自由是正當的。
- 配合房東(新埔國中)作息,以利學程可以持續租賃各間教室,並使用新埔國中各項設施。
- 要求:近乎無聲。
- 每位同學在此事的權利義務應平等。
- 目前規則:(可變動)
- 中午休息課時間,同學停止一切活動,安靜趴在個人的座位上。
- 有「公務」可到其他教室安靜進行。
- 曾經規則:
- 開放兩間教室,一間午休,另一間可安靜進行活動,如看書,但仍不准交談。
- 徵求志願同學,修改目前可變動的規則,並負起執行責任,試行五天,五天後如成效良好,繼續試行或改變為長期規則。但試行規則不能牴觸基本定位與規則,且如須要增加老師們的管理負擔,須經老師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