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實習/文件/莊惟智: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六年制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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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 + | 您好!我是莊惟智(維克多),目前活16年,在家裡我有一個姊姊,我是家族裡年紀最小的也是身高最高的,我從很小就開始玩樂高,因為這樣我現在的空間感特別好,在當時買樂高從來都不會去看參考年齡,我對東西和環近的觀察力很好能夠比身旁的任何人都還快的了解眼前的機械結構與原理,並把一整個東西複製到頭腦裡,但是這個能力的缺點是如果不記錄的話無法存很多東西,我也很善於利用身邊的資源來完成我的目的。 |
===契約=== | ===契約=== |
2017年2月20日 (一) 14:58的修訂版本
職場實習計畫
關於實驗教育的說明
- 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
-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定位
- 非以營利為目的
- 採用實驗課程
- 以學生為中心
- 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信仰及多元智能
- 引導學生適性學習
- 不受課程綱要之限制
- 教學,應由實質具有與教學內容相關專長者擔任
- 收學生,管學生的規則
- 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申請退出實驗教育者,不得拒絕
- 可挑選生:學生不適應時,應提供必要之輔導,經評估確認仍不適應時,輔導其轉出。
- 無正當理由,不得於招生或教育過程中,使學生受差別待遇。
- 不得洩漏學生個人資料及其他隱私。
- 不得有虐待、疏忽照顧或其他傷害學生身心發展。
- 不得侵害學生人權
關於本學程的說明
- 本學程的全名叫「六年制學程」,是一個向新北市提出的「團體實驗教育」計畫。
- 「六年制學程」是依據我國法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辦理的「團體實驗教育」,是有別於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以外的第三種辦學型態。
- 和「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不同,團體實驗教育的辦學要件不在於土地、房舍,而在於「實驗課程」,由於要進行實驗課程所以不受「國家課綱」與「教師法」的限制。
- 目前在法令上實驗教育的學生家長是要分擔實驗教育支出的,政府沒有補助。而六年制學程每位學生每年的分擔經費是12萬,含上學期間的頻寬費用,但不含午餐和保險費。
- 六年制學程的計畫主持人是振鐸學會常務理事丁志仁,行政事務則由振鐸學會協助。為了這個計畫,振鐸學會準備四年多了。
- 六年制學程設籍的國中是新北市板橋區新埔國中(現已高中)。
- 本學程除了必修課以外也有其他多元的選修課如:日文社、射箭社、協力造屋、街舞社...
關於職場實習課程的說明
- 本學程的主辦者丁志仁,想讓我們提早獨立脫離父母一切都為我們準備好的舒適圈,讓同學更能夠朝著同學各自的性向發展。
自我介紹
您好!我是莊惟智(維克多),目前活16年,在家裡我有一個姊姊,我是家族裡年紀最小的也是身高最高的,我從很小就開始玩樂高,因為這樣我現在的空間感特別好,在當時買樂高從來都不會去看參考年齡,我對東西和環近的觀察力很好能夠比身旁的任何人都還快的了解眼前的機械結構與原理,並把一整個東西複製到頭腦裡,但是這個能力的缺點是如果不記錄的話無法存很多東西,我也很善於利用身邊的資源來完成我的目的。
契約
- 請參考連結
- 生活津貼
- 保險
- 指派同學工作
- 打成績
- 寫評語
- 允許以實習過程的文字或影象作為同學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