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實驗教育的對話與合作/臺灣建構實驗教育制度的目的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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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建構實驗教育制度的目的,到底為何?
    • 讓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這一部分可以從實驗教育三法通過後,實驗教育實際上的群絡分布看得出來(右圖上半部)
      1. 引進國外教育理念,如蒙特梭利、華德福、瑟谷學校、耶拿計畫、KIPP 與 KIST…等。
      2. 包容多元文化多元信仰,如各種讀經教育,包括聖經、佛經、儒經…等。
      3. 強化學生自主學習,包含增加學生對自己學習的治理、群學、無界學習、生活實踐。
      4. 逃避法令規範,例如:
        • 財團為規避《私立學校法》的規範,申請實驗教育,以得到低強度低密度的管理。
        • 補習班開始申請實驗教育,其中一部分,牴觸實驗教育非營利法律規定,想方設法將實驗教育變成一門好生意。
        • 學校老師或家長教導學生申請個人實驗教育以衝刺應試教育。
        • 學校老師教導特殊學習需求學生的家長,申請個人實驗教育以減輕學校的照顧負擔。
        • 少數家長,為了得到政府每年近 7 萬元補助,申請高中實驗教育。補助被挪用於紓緩家計壓力。
    • 以「昨日實驗教育,今日公共教育」的精神,讓實驗教育發展出來的各種進步的論述與實踐,可以慢慢融入體制學校,讓人民透過公共教育而普遍受惠,尤其是關於自主學習典範的發展,目前已融入 108 課綱(右圖下半部)。
    然而時至三法通過的十年後(2025年),台灣實驗教育的發展卡住了,不但實驗教育本身的治理出現問題,實驗教育帶給體制學校的啟發與進步,也卡在兩者橋接的若干難點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