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實驗教育的對話與合作/再次推進實驗教育自主學習五項補助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25年1月14日 (二) 13:43由丁志仁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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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再次推進實驗教育自主學習五項補助
    補助項目 補助對象 大致基準 備註



    1.組課共學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1. 學校在現有的補助基準下外加 10%
    2. 其他對象以每生每學期 1.2 萬為上限
    3. 支應項目:出席費、諮詢費、鐘點費、
    講座鐘點費、勞工保險費、勞工自行提撥
    之退休金及代理教師或非公教人員平安保
    險之保險費、印刷費、交通費、住宿費、
    膳費、場地費、教材教具費、資料集費、
    學生平安保險之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险補
    充保險費及雜支,或其他相關必要費用。
    4. 講師費提高到每節 2000 元

    2.共組同好社團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3.開設適性選修課程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4.專家、達/職人教學支援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5.場域實習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1.聘用專業輔導人士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
    2.輔導師資養成/增能研習(輔導人才增能研習) 實驗教育學校 / 機構 / 團體
    3.特殊療育(如藝術治療)課程、活動 學校、機構、團體、自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