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

出自福留子孫
在2024年7月16日 (二) 15:43由沈潔伃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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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事件會帶動巨大的風口,過去四十年,教育社運中約只會出現十二次左右。如:

事件年份重要參與者簡述影響
1四一○遊行1994黃武雄等人發起,召集210個團體參與台灣數個民間團體於1994年4月10日發起大遊行活動,並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引起社會各界廣大迴響。其提出的四項訴求分別為:
落實小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推動教育現代化、制定教育基本法。
此次大遊行後來被視為台灣教改的起點,而四項訴求也成為後來教育改革的主軸。
開啟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1994年6月22日至25日),後影響行政院教改會成立。
2行政院教改會 1994-1996 召集人李遠哲1994年9月21日成立,教改會是一個為期2年的臨時編組,負責重大教育改革方案或政策的擬議、審議、建議、諮詢等任務,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1998年5月14日,行政院會議通過「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編列5年新臺幣1570億元的經費推動教育改革的重點工作
3家長會法治化 1994 主婦聯盟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1997年通過「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提供家長參與校務運作的機會。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2002)、台灣家長教育聯盟(2016)等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4大學法修法 1994 李遠哲大學法修正主因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讓大學在法律範圍內享有一定自治權利。1. 政府對大學從管理者的角色改為監督者,由教育部聘任公立大學校長走入歷史。2. 廢除大學共同必修學分表,包含國父思想(三民主義),從以權為本的課程變成以科為本的課程
5師資改革 1995 ???1992年,大法官 308 號解釋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1994年1月18日將《師範教育法》改成《師資培育法》,讓普通大學參與培育師資、充裕師資來源;1995年8月9日推動通過《教師法》,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提升教師專業地位,並維護學生學習權,內容包括:公費改自費、分發改選聘、教師可成立教師會、聘任改革、給付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等。 影響
6廢除統編本 1999 ???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1999年2月3日《國民教育法》修正,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教科書由統編走向全面民編,經審查後學校選用。 一綱多本政策開放各廠商自行編寫教科書,並將選擇教科書的權力交給各國中與國小自行決定,中華民國教育部只負責設定課程大綱,以及審查廠商出版的教科書內容。影響
7教育基本法 1999 ???簡述影響
8社大成立並發展 1998 黃武雄、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全促會)1998年3月18日,教育部提出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同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1999年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成立,組織全台社區大學的校務與倡議。2002年「終身學習法」通過,並於2014年修訂。影響
9教育經費與編列管理法 2000 ???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2000年12月13日《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成功,制定:教育經費下限保障、基本需求差短補助、補助基本教育設施、教育部特定教育補助需經審議、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學校校務發展基金、教育財政透明公開影響
10九年一貫課程 2004 ???簡述影響
11十二年國教 2014 ???簡述影響
12實驗教育三法立法 2014???簡述影響
13補助自主學習與實驗教育 2023-2024丁志仁、謝國清簡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