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實驗教育發展的主要課題: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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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讓政府對實驗教育的支持更清楚、制度更友善?==
 
==(一)如何讓政府對實驗教育的支持更清楚、制度更友善?==
 
===自主學習公共化===
 
===自主學習公共化===

2025年5月20日 (二) 15:59的最新修訂版本

(一)如何讓政府對實驗教育的支持更清楚、制度更友善?

自主學習公共化

  • 設計並實施自主學習平價化實驗。
  • 合力推進實驗教育補助。
  • 與文官討論他們可以接受的補助核結模式。

形成基礎共識

  • 標定科層文官的治理高點。
  • 透過教育部實驗教育規範審查 => 形成實驗教育規範的基礎共識:公共性(平價化的、可平等取得的);接納多元學習;自定義福祉。
  • 以「自定義福祉 / 自我負責 / 客觀參照 / 發展歷程」形塑自主學習的自我評價體系。

改良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

  • 審議委員角色由被動的准駁,擴展為主動的輔導與陪伴。
  • 審議委員間的共振機制:同儕評價與同儕成長。
  • 強化委員提案空間與提案執行能力。
  • 理念許可區的設定。(不得以學科成績為依據駁回申請案)
    • 依據兩公約,教育被明確定義為一項基本人權,更強調下列幾個核心原則:
      • 人人有受教育之權;
      • 教育應促進人格與尊嚴之充分發展;
      • 教育應增進對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尊重;
      • 教育應使人人能積極參與自由社會的生活;
      • 教育應促進不同族群、種族、宗教間的理解與友好;
      • 教育應推動和平與聯合國維持和平的工作。
  • 因此,應明定「理念許可區」,不容委員以個人價值判斷否定申請者教育理念,只要其理念不違反人權、公序良俗(如不鼓吹仇恨、暴力、侵略),就應視為合法的教育實踐空間,即使與主流教育價值不同。

提出修法議程

  • 增加實驗教育排除之法律 / 支持型審議 / 非教育券的合理補助。

找合作縣市合作

  • 將裁廢校改成實驗教育暨自主學習支援中心(或園區)。
  • 與地方政府研議「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 若找不到合作縣市,微社群自己以跨縣諮詢+家長學生諮詢+辦學者諮詢+體制學校諮詢為基礎去設計並試行「地方政府補助規定」。

(二) 如何培養更多願意陪伴孩子探索學習路徑的大人?

催生良好的自主學習陪伴者

  • 陪伴者專業化、素養化。
  • 建立培訓與社群系統。
  • 明確定位其支持角色。

(三)實驗教育的學校、機構、團體,在轉型過程中需要什麼幫助?

幫助機構、團體、學校運作

  • 協助機構脫困(如宜蘭人文國中小)。
  • 提供運作支持與諮詢。
  • 強化在地支持網絡。

(四)如果我們希望未來能定期聚會討論、行動,該怎麼設計相關討論模式?

形成穩定的 NGO hub

  • 建立跨角色 NGO hub,串連八種實驗教育角色。
  • 明確角色分工與服務路徑。
  • 積累與共享民間專業資源。

(五)行政資源(例如補助、人力)要怎麼投入,才不會讓原本的初衷被扭曲?

  • 補助轉型: 從績效導向轉為支持適性、揚材、終身學習。
  • 人力配置: 用「陪伴型行政」取代「監督審查型人員」。
  • 保障自主: 不以資源綁定單一學科成效或標準化指標。
  • 關懷多元: 照顧到非機構型、自主型個體學習者的資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