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實驗教育國是會議期前討論Ⅰ: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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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跨界合作以支持實驗教育的永續發展。 | #促進跨界合作以支持實驗教育的永續發展。 | ||
+ | 具體操作視角: | ||
+ | # 列 keyman (光譜平台+) | ||
+ | # 找能約到最多人一天 | ||
+ | # 把 keyman 約來 | ||
+ | # 推進以下議題 | ||
+ | # 蒐集更多議題 | ||
+ | # 銜接下一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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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志仁、朱佳仁、鄭同僚、黃志順、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曲智鑛(助理代為出席)、陳怡光( | ||
==關切焦點議題:== | ==關切焦點議題:== | ||
# 臺灣辦實驗教育的目的,到底為何 | # 臺灣辦實驗教育的目的,到底為何 | ||
# 審議會角色精進 | # 審議會角色精進 | ||
− | # | + | #*如何讓審議會可以扮演好輔導實驗教育的角色 |
+ | #*是否能透過審議過程,促進個人的自主學習 | ||
+ | # 特殊學習需求學生服務覆蓋(以機構和團體為多) | ||
+ | #*許多家庭選擇走進自學,是因為孩子本身有特殊學習需求(學障、雅思、妥瑞、緘默、多動)但是,這些學習需求,在體制教育現場不一定能「立即」被回應 | ||
+ | #*各機構和團體如何更能準確回應,有特殊學習需求的孩子。 | ||
+ | 然而,各縣市其實依法都有設立相關的特殊學習需求資源(特教資源),如果走進個人自學的家庭,沒有妥善運用這些資源,很可能只是讓孩子進入另一個封閉的體系,對於孩子本身的學習與全人發展更沒有幫助。 | ||
+ | #*同時,縣市目前現有的特教資源,能否因應走進自學制度的孩子,有更個性化與彈性的輔導方案?而不只是讓這些資源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孩子可以跟上體制教育的腳步? | ||
+ | #*因此,需要有針對特殊學習族群的實驗教育工作者,以該族群的角度出發,思考縣市政府如何輔導出,能回應特殊學習需求孩子的實驗教育資源 | ||
# 是否有可能成立專校,幫助待定向青少年 | # 是否有可能成立專校,幫助待定向青少年 | ||
+ | #*待定向青少年,是在傳統體制教育中,無法適應且被判定為行為偏差的學生群類,包含中輟、高關懷、身心症狀等。這些學生在原先的體制教育中,得不到符合他們需求的幫助,並且因為被判定為行為偏差,很可能遭到制度的懲罰與排除。然而,青少年是充滿生命力、思想正在萌芽茁壯的群類,這些族群得不到歸屬和認同,便轉而前往其他場域尋奇認同,甚至因此走上犯罪邊緣。如何能依據這些青少年的社會經濟背景,設計一種專屬於他們的學習場域,以這些青少年的發展需求為主體,讓他們也能受到良好的全人教育。 | ||
# 實驗教育五項補助再次推進 | # 實驗教育五項補助再次推進 | ||
# 找尋自學更好的路給形形色色的學生 | # 找尋自學更好的路給形形色色的學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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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如何變成一條能幫上「困難同學」的路? | #:自學如何變成一條能幫上「困難同學」的路? | ||
#:希望教育主管機關來協助自學生,那是否所有拒學學生都需要轉實驗教育? | #:希望教育主管機關來協助自學生,那是否所有拒學學生都需要轉實驗教育? | ||
+ | #*如果只是回家,那並沒有辦法完整解決問題。 | ||
+ | #* 「拒學現象」其實自國民教育體制建立以來,便一直都存在。總有不適應制度,感受不到歸屬的孩子,因為懼怕學校場域(課業壓力、師長權威、同儕排擠霸凌)而選擇留在家裡不去上學。然而,在實驗教育合法化以前,政府依據「強迫入學條例」,要求國民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除非提出身心障礙與病症等相關證明,否則依法都需進入學校機構。這導致拒學在過去的體制屬於少數個案,大環境不易聽到這群孩子的聲音。然而進入二十一世紀,隨著「在家教育」的案例增加,並在2010年代合法化為「個人自學方案」,人們開始意識到,孩子不上學,並不意味著被教育體制全部排除,人們還是可以用申請自學,將學籍登記在縣市政府的教育局下,保留學籍紀錄與學生權益。因此,「申請自學」逐漸成為有拒學症狀的孩子們,可以持續保留學生身分的另類途徑,相較於「休學」,自學無論在字面上、或是提出自學申請的過程,都有更積極而正面的意涵。值得一提的是,多數因拒學而成為自學生的孩子,因不適應體制教育,在自學前怎樣出現身心異狀。固然家庭在提出申請計畫時,為了讓孩子可以盡快離開學校,盡可能撰寫豐富的學習計畫書;然而,若父母只是將自學,視為「安置」孩子的方案,成天讓孩子待在家裡、沒有與社會互動、或者探索不同的學習領域,這樣的自學方式,很可能對於改善孩子原先拒學的身心症狀無益處,甚產生反效果。 | ||
+ | 如何運用縣市政府或公私立團體的資源,幫助拒學生除了申請自學,並且能逐漸透過自學,改善原先「拒絕學習」的處境,甚至展開更具個性化、更富含自主學習內涵的自學生活?敬邀您一同來討論。 | ||
# 公私立學校雙重標準 | # 公私立學校雙重標準 | ||
#:學校實驗教育需要「特定教育理念」 | #:學校實驗教育需要「特定教育理念」 | ||
#:分公辦和民辦 | #:分公辦和民辦 | ||
+ | #*當前的實驗教育雖然有分「公辦」和「民辦」兩種取向,然而依目前的現實情況,被要求提供完整教育理念論述和相關課程規劃的,多是民辦的實驗教育單位;公辦實驗教育學校,往往只需要規劃具特色的校本課程;或是讓彈性課程佔總體課程的一定比例即可。這樣的雙重標準,使得在制度上雖然有鼓勵民間辦學的風氣,實際上民辦與公辦實驗教育的辦學成本卻仍舊差距巨大。因此,應討論是否也要幫助公立實驗學校,也發展出獨特的教育理念?而不是只用特定特色課程作為校本特色? | ||
# 良好陪伴者稀缺 | # 良好陪伴者稀缺 | ||
#:良好的陪伴者稀缺 ⇔ 陪伴者培力問題要如何解決? | #:良好的陪伴者稀缺 ⇔ 陪伴者培力問題要如何解決? | ||
#:師資培訓的認證?=>✘除了公立學校外,根本不看教師證,也應該鼓勵「不看教師證」 | #:師資培訓的認證?=>✘除了公立學校外,根本不看教師證,也應該鼓勵「不看教師證」 | ||
+ | #*由於實驗教育單位目前多數的教育理念公約數,是培養自主與自決的公民,而要達成上述發展方向,人們逐漸發現,具備「陪伴與引導」技術的教育者,比起具備「教學」技術的教育者,更能幫助學生走上前述的圖像。因此,在實驗教育單位裡,逐漸興起不以教師證為唯一選材標準,而是綜合對方的陪伴與輔導知能,來決定是否採用該教育者進入該場域。另一方面,自108課綱所提出的「自發、互動、共好」教育理念,其實與「自主學習」的概念相呼應。然而,目前傳統體制的教育模式,仍舊認為僅需要透過多元課程來達成這樣的理念,因此,如何讓體制教育現場也認知到,要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必須要透過具「陪伴技術」的教育者來實踐,是接下來要倡議的方向。更希望可以透過倡議,讓教育部為這樣的陪伴型教育者,提供一定程度的資源與經費來進行規模化的支持。 | ||
# 實驗教育應排除哪些法律 | # 實驗教育應排除哪些法律 | ||
#:排除條款,包含國家語言發展法等等 | #:排除條款,包含國家語言發展法等等 |
2025年1月11日 (六) 01:21的最新修訂版本
活動主題:
活動目標
- 促進實驗教育相關利害關係人之間的對話與合作。
- 分享台灣各地實驗教育的成功案例與挑戰。
- 探索未來實驗教育發展的可能路徑。
- 促進跨界合作以支持實驗教育的永續發展。
具體操作視角:
- 列 keyman (光譜平台+)
- 找能約到最多人一天
- 把 keyman 約來
- 推進以下議題
- 蒐集更多議題
- 銜接下一輪
keyman:
丁志仁、朱佳仁、鄭同僚、黃志順、周樂生、楊逸帆、林怡廷、曲智鑛(助理代為出席)、陳怡光(
關切焦點議題:
- 臺灣辦實驗教育的目的,到底為何
- 審議會角色精進
- 如何讓審議會可以扮演好輔導實驗教育的角色
- 是否能透過審議過程,促進個人的自主學習
- 特殊學習需求學生服務覆蓋(以機構和團體為多)
- 許多家庭選擇走進自學,是因為孩子本身有特殊學習需求(學障、雅思、妥瑞、緘默、多動)但是,這些學習需求,在體制教育現場不一定能「立即」被回應
- 各機構和團體如何更能準確回應,有特殊學習需求的孩子。
然而,各縣市其實依法都有設立相關的特殊學習需求資源(特教資源),如果走進個人自學的家庭,沒有妥善運用這些資源,很可能只是讓孩子進入另一個封閉的體系,對於孩子本身的學習與全人發展更沒有幫助。
- 同時,縣市目前現有的特教資源,能否因應走進自學制度的孩子,有更個性化與彈性的輔導方案?而不只是讓這些資源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孩子可以跟上體制教育的腳步?
- 因此,需要有針對特殊學習族群的實驗教育工作者,以該族群的角度出發,思考縣市政府如何輔導出,能回應特殊學習需求孩子的實驗教育資源
- 是否有可能成立專校,幫助待定向青少年
- 待定向青少年,是在傳統體制教育中,無法適應且被判定為行為偏差的學生群類,包含中輟、高關懷、身心症狀等。這些學生在原先的體制教育中,得不到符合他們需求的幫助,並且因為被判定為行為偏差,很可能遭到制度的懲罰與排除。然而,青少年是充滿生命力、思想正在萌芽茁壯的群類,這些族群得不到歸屬和認同,便轉而前往其他場域尋奇認同,甚至因此走上犯罪邊緣。如何能依據這些青少年的社會經濟背景,設計一種專屬於他們的學習場域,以這些青少年的發展需求為主體,讓他們也能受到良好的全人教育。
- 實驗教育五項補助再次推進
- 找尋自學更好的路給形形色色的學生
- 拒學 => 自學?
- 自學如何變成一條能幫上「困難同學」的路?
- 希望教育主管機關來協助自學生,那是否所有拒學學生都需要轉實驗教育?
- 如果只是回家,那並沒有辦法完整解決問題。
- 「拒學現象」其實自國民教育體制建立以來,便一直都存在。總有不適應制度,感受不到歸屬的孩子,因為懼怕學校場域(課業壓力、師長權威、同儕排擠霸凌)而選擇留在家裡不去上學。然而,在實驗教育合法化以前,政府依據「強迫入學條例」,要求國民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除非提出身心障礙與病症等相關證明,否則依法都需進入學校機構。這導致拒學在過去的體制屬於少數個案,大環境不易聽到這群孩子的聲音。然而進入二十一世紀,隨著「在家教育」的案例增加,並在2010年代合法化為「個人自學方案」,人們開始意識到,孩子不上學,並不意味著被教育體制全部排除,人們還是可以用申請自學,將學籍登記在縣市政府的教育局下,保留學籍紀錄與學生權益。因此,「申請自學」逐漸成為有拒學症狀的孩子們,可以持續保留學生身分的另類途徑,相較於「休學」,自學無論在字面上、或是提出自學申請的過程,都有更積極而正面的意涵。值得一提的是,多數因拒學而成為自學生的孩子,因不適應體制教育,在自學前怎樣出現身心異狀。固然家庭在提出申請計畫時,為了讓孩子可以盡快離開學校,盡可能撰寫豐富的學習計畫書;然而,若父母只是將自學,視為「安置」孩子的方案,成天讓孩子待在家裡、沒有與社會互動、或者探索不同的學習領域,這樣的自學方式,很可能對於改善孩子原先拒學的身心症狀無益處,甚產生反效果。
如何運用縣市政府或公私立團體的資源,幫助拒學生除了申請自學,並且能逐漸透過自學,改善原先「拒絕學習」的處境,甚至展開更具個性化、更富含自主學習內涵的自學生活?敬邀您一同來討論。
- 公私立學校雙重標準
- 學校實驗教育需要「特定教育理念」
- 分公辦和民辦
- 當前的實驗教育雖然有分「公辦」和「民辦」兩種取向,然而依目前的現實情況,被要求提供完整教育理念論述和相關課程規劃的,多是民辦的實驗教育單位;公辦實驗教育學校,往往只需要規劃具特色的校本課程;或是讓彈性課程佔總體課程的一定比例即可。這樣的雙重標準,使得在制度上雖然有鼓勵民間辦學的風氣,實際上民辦與公辦實驗教育的辦學成本卻仍舊差距巨大。因此,應討論是否也要幫助公立實驗學校,也發展出獨特的教育理念?而不是只用特定特色課程作為校本特色?
- 良好陪伴者稀缺
- 良好的陪伴者稀缺 ⇔ 陪伴者培力問題要如何解決?
- 師資培訓的認證?=>✘除了公立學校外,根本不看教師證,也應該鼓勵「不看教師證」
- 由於實驗教育單位目前多數的教育理念公約數,是培養自主與自決的公民,而要達成上述發展方向,人們逐漸發現,具備「陪伴與引導」技術的教育者,比起具備「教學」技術的教育者,更能幫助學生走上前述的圖像。因此,在實驗教育單位裡,逐漸興起不以教師證為唯一選材標準,而是綜合對方的陪伴與輔導知能,來決定是否採用該教育者進入該場域。另一方面,自108課綱所提出的「自發、互動、共好」教育理念,其實與「自主學習」的概念相呼應。然而,目前傳統體制的教育模式,仍舊認為僅需要透過多元課程來達成這樣的理念,因此,如何讓體制教育現場也認知到,要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必須要透過具「陪伴技術」的教育者來實踐,是接下來要倡議的方向。更希望可以透過倡議,讓教育部為這樣的陪伴型教育者,提供一定程度的資源與經費來進行規模化的支持。
- 實驗教育應排除哪些法律
- 排除條款,包含國家語言發展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