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未顯示同用戶所作出之10次版本) | |||
第 4 行: | 第 4 行: | ||
# 提供巨大的常民政治參與空間 | # 提供巨大的常民政治參與空間 | ||
# 改變了台灣教育的制度或生態 | # 改變了台灣教育的制度或生態 | ||
− | + | 這些里程碑事件,透過「走出戒嚴」「走向公共」「公共教育典範轉移」,配合台灣走向「多元社會」的總潮流,幫助台灣有序地進行當代適應。 | |
<p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font-size:18pt;text-align:center'>台灣教育十二個里程碑事件簡述</p> | <p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font-size:18pt;text-align:center'>台灣教育十二個里程碑事件簡述</p> | ||
<table class='nicetable' align=center> | <table class='nicetable' align=center> | ||
第 57 行: | 第 57 行: | ||
</td> | </td> | ||
<td rowspan=2> | <td rowspan=2> | ||
− | + | 摩仿日本臨教審,1994年9月21日於行政院成立為<br/> | |
− | + | 期兩年的臨時編組,在1996年12月2日提出《行政<br/> | |
− | + | 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總諮議報告書》後解散。 | |
</td> | </td> | ||
<td rowspan=2> | <td rowspan=2> | ||
第 80 行: | 第 80 行: | ||
</td> | </td> | ||
<td> | <td> | ||
− | [https://forum.yam.org.tw/women/digest/backinfo/recreation/bulletin/int04.htm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 | + | [https://forum.yam.org.tw/women/digest/backinfo/recreation/bulletin/int04.htm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br/> |
− | + | 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並在台北市議會通過。1997年<br/> | |
− | + | 通過「臺灣省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讓<br/> | |
− | + | 家長能夠參與學校校務運作。 | |
</td> | </td> | ||
<td> | <td> | ||
第 101 行: | 第 101 行: | ||
<td> | <td> | ||
1.大法官 308 號解釋(1992)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br/>  務員服務法<br/> | 1.大法官 308 號解釋(1992)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br/>  務員服務法<br/> | ||
− | 2.《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1994) | + | 2.《師範教育法》改為《師資培育法》(1994),普<br/>  通大學參與師資培育<br/> |
3.《教師法》立法(1995)<br/> | 3.《教師法》立法(1995)<br/> | ||
4.教師會籌組運動 | 4.教師會籌組運動 | ||
第 143 行: | 第 143 行: | ||
</td> | </td> | ||
<td> | <td> | ||
− | + | 一、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br/>    。<br/> | |
− | 二、1993.12.25 | + | 二、1993.12.25 翁金珠提出《國民教育法修正案》<br/>     |
− | + | 教科書由教育部評鑑,縣市教師專業團體選<br/>    用。 1999.2.3 《國民教育法》修法成功:<br/> | |
1.課程與教科書改革<br/> | 1.課程與教科書改革<br/> | ||
  (1)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br/> |   (1)課程標準改成課程綱要<br/> | ||
第 168 行: | 第 168 行: | ||
</td> | </td> | ||
<td> | <td> | ||
− | 1. | + | 1.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學習權」置於「受<br/>  教權」之前。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br/> |
2.父母有對子女的國民教育選擇權<br/> | 2.父母有對子女的國民教育選擇權<br/> | ||
3.禁止對學生體罰及霸凌<br/> | 3.禁止對學生體罰及霸凌<br/> | ||
第 201 行: | 第 201 行: | ||
</td> | </td> | ||
<td> | <td> | ||
− | 1.教育經費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br/>   | + | 1.教育經費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br/>  億<br/> |
2.台灣教育發展不會受限於財源短絀<br/> | 2.台灣教育發展不會受限於財源短絀<br/> | ||
− | 3. | + | 3.常民政治透過兩委員會參與教育財政治<br/>  理<br/> |
4.教育各項支出成本越來越高 | 4.教育各項支出成本越來越高 | ||
</td> | </td> | ||
第 275 行: | 第 275 行: | ||
</td> | </td> | ||
<td> | <td> | ||
− | 1.2012.4. | + | 1.2012.4.28,均優學習論壇提出「立法保障實驗<br/>  教育」開始推動立法<br/> |
− | 2. | + | 2.台灣智庫莊國榮與丁志仁、陳怡光以非公開座談<br/>  整合各既存的實驗教育團體意見<br/> |
− | 3.2012.11. | + | 3.2012.11.7黃志雄提出國民黨版《實驗教育實施<br/>  條例草案》<br/> |
− | 4.2012.12. | + | 4.2012.12.12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機構實驗教育<br/>  實施條例草案》<br/> |
− | 5.2013.5. | + | 5.2013.5.15林佳龍提出跨黨派版《家長自主教育<br/>  條例草案》《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實施條例草<br/>  案》<br/> |
6.2014.9 教育部提出實驗教育三法草案<br/> | 6.2014.9 教育部提出實驗教育三法草案<br/> | ||
− | 7.2014.10.15 | + | 7.2014.10.15 立法院趕在縣市長選舉前協商完成<br/>  所有實驗教育立法版本<br/> |
8.2014.11.4,立法院完成實驗教育三法三讀 | 8.2014.11.4,立法院完成實驗教育三法三讀 | ||
</td> | </td> | ||
第 302 行: | 第 302 行: | ||
<p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font-size:18pt;text-align:center'>台灣教育諸里程碑事件催化關係圖解</p> | <p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font-size:18pt;text-align:center'>台灣教育諸里程碑事件催化關係圖解</p> | ||
<div style='float:right'><img src='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8/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svg' width=680 height=302.2 /></div> | <div style='float:right'><img src='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8/台灣教育的里程碑事件.svg' width=680 height=302.2 /></div> | ||
− | # | + | #藍線代表過去十二個里程碑事件的相互關聯。 |
− | # | + | #而「自主學習公共化」有機會成為第十三個里程碑事件。 |
+ | #紅線代表過去的里程碑事件如何影響「自主學習公共化」。 | ||
#由左至右分為三個階段: | #由左至右分為三個階段: | ||
#:(1)走出戒嚴:①~⑦ | #:(1)走出戒嚴:①~⑦ | ||
#:(2)走向公共:⑧~⑩ | #:(2)走向公共:⑧~⑩ | ||
#:(3)典範轉移:⑪~⑫ | #:(3)典範轉移:⑪~⑫ | ||
− | + | #其中的「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與「十二年國教」適合向青年世代當作宏觀公共參與的戰例解說。 |
2024年9月7日 (六) 18:28的最新修訂版本
過去四十年,台灣教育共發生了十二次的里程碑事件,這些里程碑事件的選擇標準如下:
- 由一或多個明確的事件構成
- 提供巨大的常民政治參與空間
- 改變了台灣教育的制度或生態
這些里程碑事件,透過「走出戒嚴」「走向公共」「公共教育典範轉移」,配合台灣走向「多元社會」的總潮流,幫助台灣有序地進行當代適應。
台灣教育十二個里程碑事件簡述
事件 | 年份 | 運作機構 | 重要參與者 | 簡述 | 影響 | |
---|---|---|---|---|---|---|
1 | 大學法修法 | 1987 ~1994 |
大學教育 改革促進會 |
謝長廷、賀德芬、王九逵、陳滌清、王顯達、 |
1.由臺大、央大、成大、清華等教授成立促進會 |
1.大學自治,校長遴選 |
2 | 四一○遊行 | 1994 | 遊行籌 備團隊 人本教育 基金會 |
黃武雄等 |
台灣民間團體於 1994.4.10 發起大遊行活動,並 |
1. 促成政府成立行政院教改會 |
3 | 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
1994 ~1996 |
審議委員會 |
李遠哲、劉兆玄、林清江、黃榮村、曾憲政 |
摩仿日本臨教審,1994年9月21日於行政院成立為 |
1. 使教育改革成為官方立場 |
聯絡人系統 | 曾憲政 | |||||
4 | 家長會法治化 | 1989 ~1994 |
主婦聯盟 |
李美玲、竺鳳鳳、劉雲英、呂美鸞、萬佩萱 |
主婦聯盟教育委員會推動,起草「台北市中小學學 |
1.之後台灣各級家長團體紛紛成立 |
5 | 師資改革 | 1989 ~1995 ~1999 |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
謝長廷、丁志仁、石文傑、吳忠泰、張輝山、 |
1.大法官 308 號解釋(1992)公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公 |
1.公教分途 |
6 | 社大成立 並發展 |
1998~ | 人本教育 基金會 社區大學 全國促進會 |
黃武雄、陳水扁、顧忠華、蔡傳暉、林孝信、 |
1.1998年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設立 |
1.普及平價的終身學習 |
7 | 課程改革I | 1993 ~1999 |
振鐸學會 教師人權 促進會 |
翁金珠、彭百顯、李慶華、丁志仁… |
一、1989年5月民間第一次參與國家課程標準討論 |
1.結束統編本教科書 |
8 | 教育基本法 | 1994 ~1999 |
四一○ 教改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
翁金珠、朱惠良、范巽綠、林政則、蔡璧煌、 |
1.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學習權」置於「受 |
1.開啟 2014 年實驗教育三法立法 |
9 | 教育經費編 列與管理法 |
1997 ~2000 |
人本教育 基金會 四一○ 教改聯盟 中華民國教 育改革協會 全國教師會 促進會 927搶救教科 文行動連線 選教育當總 統行動聯盟 600個 教育團體 |
眾教育團體負責人、劉進興、李慶安、朱惠良 |
1.1995年民間即著手起草《教育經費管理法》 |
1.教育經費平均每 4.4 年將增加約 1000 |
10 | 九年一貫課程 (課程改革Ⅱ) |
1998 ~2004 ~2018 |
總綱小組 七大領綱小組 |
吳京、林清江、楊朝祥、陳伯璋、周麗玉 |
1.吳京請各學科掌門人在總綱制訂後再進場 |
1.與傳統師培的各學科掌門人結仇 |
11 | 十二年國教 | 2009 ~2014 ~ |
全國家長 團體聯盟 人本教育 基金會 正確推動12 年國教參見 同胞列車 |
馬英九、蔣偉寧、林淑芬、鄭麗君、陳學聖、 |
1.2009年,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 |
1.國庫每年支付 200 億反轉高中生家庭 |
12 | 實驗教育 三法立法 |
2012 ~2014 ~ |
保障教育 選擇權聯盟 振鐸學會 各地既存的 實驗教育團 體與家庭 |
蔣偉寧、吳思華、林佳龍、黃志雄、莊國榮、 |
1.2012.4.28,均優學習論壇提出「立法保障實驗 |
1.人民可以動手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教育 |
台灣教育諸里程碑事件催化關係圖解
- 藍線代表過去十二個里程碑事件的相互關聯。
- 而「自主學習公共化」有機會成為第十三個里程碑事件。
- 紅線代表過去的里程碑事件如何影響「自主學習公共化」。
- 由左至右分為三個階段:
- (1)走出戒嚴:①~⑦
- (2)走向公共:⑧~⑩
- (3)典範轉移:⑪~⑫
- 其中的「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與「十二年國教」適合向青年世代當作宏觀公共參與的戰例解說。